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2017]第13号)的有关要求,经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5年1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代码:00225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在“上海莱士”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4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聘
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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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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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任职日期指本公司作出基金经理正式聘任决定的日期。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