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5-004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2023) 冀02民初131号涉及人民币暂合计为106,034,455.32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653,141.42元。
●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结合案件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由于本次诉讼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案件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 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或“公司”)收到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 冀02民初131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2013年9月13 日,公司与被告唐山湾三岛旅游区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岛公司”)、被告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控股集团”)签署了《投资建设合同》。唐山湾项目竣工验收后,公司已向被告三岛公司报送了唐山湾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工程竣工结算资料”。2020 年 11月23日,被告三岛公司签署了《工程结算审计资料移交单》。但被告三岛公司迄今仍欠付第三笔回购款项以及公司已缴纳的未退还的履约保证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公司提起本案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
1、被告唐山湾三岛旅游区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建安工程费103,034,455.32元,并以103,034,455.32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给付义务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融资费用;
2、被告唐山湾三岛旅游区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300万元,并以30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给付义务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
3、驳回原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48,141.4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53,141.42元,由原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7,333.42元,由被告唐山湾三岛旅游区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595,80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结合案件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由于本次诉讼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案件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5-005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经财务部门测算,2024年一至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6,964.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8.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23.23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股票预计会有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确定性,如产业投资人后续资产注入安排尚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经中介机构出具审计评估结果、相关各方尚未根据尽职调查协商谈判、相关交易未履行必要的决策和批准程序,亦未通过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等。业绩承诺存在因为前述相关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未能达到相关业绩标准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在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如相关业绩承诺无法完成,相关业绩补偿无法实现,资产无法注入或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时间注入等。
公司存在经济环境变化、行业形势变动、经营不善等风险,可能使得公司重整产业投资人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良先生需要承担补足业绩承诺差额的义务。徐良先生持有的公司资产状况可能发生变化,使得徐良先生用于承担业绩承诺差额的资金可能不足,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3日连续2个交易日涨停,短期涨幅较大。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和市净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价格波动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 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3日连续2个交易日涨停,短期涨幅较大。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和市净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价格波动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经财务部门测算,2024年一至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6,964.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8.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23.23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股票预计会有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执行重整投资协议的风险提示
公司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确定性,如产业投资人后续资产注入安排尚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经中介机构出具审计评估结果、相关各方尚未根据尽职调查协商谈判、相关交易未履行必要的决策和批准程序,亦未通过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等。业绩承诺存在因为前述相关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未能达到相关业绩标准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在重整投资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如相关业绩承诺无法完成,相关业绩补偿无法实现,资产无法注入或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时间注入等。
公司存在经济环境变化、行业形势变动、经营不善等风险,可能使得公司重整产业投资人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良先生需要承担补足业绩承诺差额的义务。徐良先生持有的公司资产状况可能发生变化,使得徐良先生用于承担业绩承诺差额的资金可能不足,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四)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度,公司被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带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12月2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31.46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2)。2024年12月30日,公司已收到用于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资金9,598.96万元。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得到解决,公司正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3)。
2024年9月9日,镇江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2024)苏11 破1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能否获得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