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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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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1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2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3日在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外部董事江轩先生、独立董事吴玲女士、独立董事陈磊先生以腾讯会议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杨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有研新材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为满足有研新材三级子公司北京翠铂林有色金属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研新材向其提供内部贷款,贷款额度为20,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资金使用费按照年化3%收取。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有研新材向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为满足有研新材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研新材按照持股比例向有研稀土提供内部贷款,贷款额度为15,75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资金使用费按照年化3%收取。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江轩先生、汪礼敏先生、于敦波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3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稀土”)提供总额不超过15,75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以满足有研稀土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借款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资金使用费按3%年化利率计算。

● 本次财务资助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其日常经营业务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日常经营业务流动资金周转需要,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并按持股比例以借款形式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其中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计算的财务资助金额如下表:

1、额度:公司向有研稀土提供总额不超过15,750万元的财务资助。

2、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

3、资金使用费:公司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按照年化利率3%收取。

4、用途及担保措施:本次财务资助金额用于满足日常经营业务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提供财务资助,没有设定担保措施。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有研稀土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9252E

法定代表人:于敦波

注册资本:13,303.024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稀土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稀土、有色金属的销售;与稀土相关材料、设备的研制、销售;肥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化学试剂和助剂、专项化学用品、信息化学品、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稀土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有研稀土45.0000%股权,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有研稀土38.7244%股权,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有研稀土11.2756%股权,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有研稀土5.00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截至目前,有研稀土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有研稀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借方: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借款方: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财务资助用途:日常经营业务流动资金周转

4、财务资助金额: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其中有研新材按持股比例计算的财务资助金额为15,750万元。

5、财务资助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

6、资金使用费:公司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按照年化利率3%收取。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有研稀土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

本次财务资助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相关协议对被资助对象合规使用资金和按期归还资金明确违约责任。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其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财务资助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于有研新材向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与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向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额度财务资助。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有研新材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5,750万元,占有研新材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7%。

有研新材2024年度未向有研稀土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2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拟向三级全资子公司北京翠铂林有色金属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翠铂林”)以借款形式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借款资金使用费按3%年化利率计算。

● 本次财务资助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向三级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其日常经营业务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使用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亿金”)定向存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保证三级全资子公司北京翠铂林的日常经营业务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有研新材向北京翠铂林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补充短期流动资金。

1、额度:向北京翠铂林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3、资金使用费:公司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按照年化利率3%收取。

4、用途及担保措施:本次财务资助金额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的短期流动资金,没有设定担保措施。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亿金”)定向存款,不影响有研新材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北京翠铂林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翠铂林有色金属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1452751H

法定代表人:吕保国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3号1幢1层01

成立时间:1988年04月07日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加工技术咨询;技术开发、转让;承办展览展示;销售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珠宝首饰、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租赁黄金制品、白银制品、工艺品;稀有和贵金属材料及其合金和衍生产品的销售及租赁;货物进出口;制造加工维修分析检测电子仪器、加工有色金属材料;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持有北京翠铂林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截至目前,北京翠铂林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北京翠铂林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100%持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有研新材2024年度向北京翠铂林提供财务资助25,000万元,均已偿还,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借方: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方:北京翠铂林有色金属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3、财务资助用途:日常经营业务流动资金周转

4、财务资助金额: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

5、财务资助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6、资金使用费:公司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按照年化利率3%收取。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北京翠铂林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三级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

本次财务资助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被资助对象为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其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财务资助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有研新材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北京翠铂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额度财务资助。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有研新材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0,000万元,占有研新材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0%。

有研新材2024年度向北京翠铂林提供财务资助25,000万元,均已偿还,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