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月3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0,608.5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5年1月20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于公司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亚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此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2、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59,03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1元,共计募集资金969,999,983.3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61,999,983.38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7,547.1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9,292,436.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7号)。
截至 2024 年 12月31日,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608.5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根据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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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鉴于公司“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3,929.52万元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注2:鉴于公司“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经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3,634.94万元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注3: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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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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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节余的原因
(一)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2,650.4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14,787.73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7,862.76万元,主要系(1)本项目得到了相关政府补助资金支持;(2)公司根据外部环境、项目实际需要等对原设备清单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大幅加大了国产化设备采购比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9,141.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3,318.4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33,624.13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多305.72万元,项目基本完成建设,正处于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本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1,466.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其他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且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0,608.5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待上述尚待支付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此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未违反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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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清单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包莉清 沈慧聪
(2)联系电话:0571-86695649
(3)传真号码:0571-86695649
(4)邮箱:baoliqing@dali-tech.com;shenhuicong@dali-tech.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4。
2.投票简称:“大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授权范围: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内打上“√”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