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0名自然人股东减持前持股情况,详见本公告“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1月5日,公司披露《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公司部分自然人股东因需偿还证券非交易过户缴纳税费而发生的个人借款和银行贷款到期金额较大,故仅能依靠减持部分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公司40名自然人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各自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合计1,934,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7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各自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合计3,522,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1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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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刘贵贤、冯长兴、李玉强、张京理、于建辉、王振才、李翠玲、姜冬梅、戴国兵、徐春、王俊丽、黄鲁、姜鸿、宋永波、吕永波、王晓芳、董桂平、辛占元、盖希峰、初成利、李安娜、隋强、韩卫东、潘伟健、朱杰鹏、杨丽娜、赵法智、宋文芝、代龙军“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莱阳市同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散,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
2、黄东东、李伟志、徐淑芹、郑会民、董锦晓、吕高峰、杜京武、王成强“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莱阳市春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散,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
3、王克祝、姜红梅、王磊“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莱阳市同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散,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分别取得的1711836股、40113股、201093股;莱阳市春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散,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分别取得的54200股、272600股、542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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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减持数量(股)”栏,减持股份为莱阳市同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散或莱阳市春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散各股东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的股份,依据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应当予以披露。2、上表“当前持股数量(股)”,截至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其中个别股东持股数量相对发生变动,系个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或卖出自行购入的公司股份。3、除上表列示外,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情况如下:①2024年11月19日,刘贵贤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0万股,减持价格8.67元/股,减持总金额260.10万元。②2024年11月28日,冯长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58.0998万股,减持价格9.13元/股,减持总金额530.451174万元。③2024年11月20日,姜鸿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5万股,减持价格8.86元/股,减持总金额310.10万元。④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王克祝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55.9136万股,减持价格8.00-8.19元/股,减持总金额1,256.2898万元。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