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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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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0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1月3日上午0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列席会议,列席监事:万红路、王晓、达瓦扎西、次仁旺久、拉姆次仁,列席高级管理人员:石科红、张晓蕾、罗乃鑫、王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0,873,515.4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5,644,147.81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7,677,074.08 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3,224,650.40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224,650.40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9月末现有总股本27,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19,320,000.00元。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1月20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02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1月3日上午1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万红路先生召集并主持,列席人员马莹莹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9月末现有总股本27,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19,320,000.00元。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03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1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5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办成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5年1月16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高争民爆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莹莹女士、李国兵先生

2.联系电话:0891-6402807;传真:0891-6807952

3.通讯地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邮编:850000;

电子邮箱:gzmb002827@163.com。

4. 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7”,投票简称为“高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及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5年1月15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0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1月3日上午09:30及1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0,873,515.4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5,644,147.81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7,677,074.08 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3,224,650.40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224,650.40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

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76,000,000股,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共计派发19,320,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提出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