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文投 编号:2025-002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12月20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投控股”)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54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鉴于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3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 2025年1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撤销公司因重整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通知,对公司股票不再适用因重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
● 鉴于公司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文投”,股票代码仍为“600715”,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出具的(2024)第201002号《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之规定,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4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89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01破540号《决定书》,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公司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二、重整相关退市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54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同时,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8)、《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3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
2025年1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撤销公司因重整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不再适用因重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
三、公司股票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文投”,股票代码仍为“600715”,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四、风险提示
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度仍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