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1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7,633,438股。其中首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12,120,000股,首发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 5,513,438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7,633,43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13日(因遇节假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4 号),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0,400,000股,并于2024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121,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61,6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7,516,8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9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083,1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9%。
2024年7月5日,公司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于2024年7 月 11 日上市流通,对应的股份数量为803,413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886,56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6,713,43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5名,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7,633,43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92%,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7,633,438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 年1月13日起上市流通(因遇节假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5,513,4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股东数量2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2,1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股东数量3名。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3、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4、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发行人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2、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承诺人每股投资成本价格,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
3、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
5、若本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本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及承诺,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参与首发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华泰西典新能家园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广州广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7,633,43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91%。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513,4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12,1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13日(因遇节假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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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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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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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