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5-002
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拉丁”)与广东菲鹏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鹏生物”)于2025年1月3日签署《原料试剂孵化项目交易框架协议》,通过原料、试剂及解决方案定制化开发及资产、技术许可及服务转让等一系列交易,双方有意将共同新发起设立的项目公司孵化成为具备原料和试剂及解决方案供应、原料和试剂生产及自主研发能力的公司。
●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名称待定,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项目公司”)。
●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306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1%。
●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本次战略合作是公司扩大生物试剂产品线的重要实践,新设合资公司可能受产品开发速度不及预期、市场竞争格局恶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效果以及能否达到公司预计的最终商业目的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从事科研试剂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公司,广东菲鹏生物有限公司系从事体外诊断试剂原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公司,双方有意通过共同设立公司进行原料、试剂及解决方案定制化开发及供应、资产转让、技术许可及服务转让等一系列交易,逐步将共同新发起设立的项目公司孵化成为具备原料和试剂及解决方案供应、原料和试剂生产及自主研发能力的公司。新设立的公司,将研发、生产适合科研方向和符合科研客户需要的所有免疫类、分子类原料试剂、全自动化学发光设备及配套耗材产品。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阿拉丁认缴注册资金人民币306万元,菲鹏生物认缴注册资金人民币294万元;阿拉丁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菲鹏生物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广东菲鹏生物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90133869B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崔鹏
5、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花莲街5号
6、注册资本:35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3-12-25
8、经营范围:生物制品(不含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生产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双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待定(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3、经营范围:免疫类、分子类原料试剂、全自动化学发光设备及配套耗材产品(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4、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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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
(2)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框架协议主体
甲方: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
乙方:广东菲鹏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鹏生物”或“菲鹏”)
(二)股权结构
双方共同发起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阿拉丁认缴注册资金人民币306万元,菲鹏生物认缴注册资金人民币294万元;阿拉丁持有项目公司51%的股权,菲鹏生物持有项目公司49%的股权。
菲鹏生物和阿拉丁于共同发起设立的项目公司完成主体登记(即取得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且项目公司银行账户开立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实缴出资完毕。
(三)主要业务
双方有意通过共同设立公司进行原料、试剂及解决方案定制化开发及供应、资产转让、技术许可及服务转让等一系列交易,逐步将共同新发起设立的项目公司孵化成为具备原料和试剂及解决方案供应、原料和试剂生产及自主研发能力的公司。新设立的公司,将研发、生产适合科研方向和符合科研客户需要的所有免疫类、分子类原料试剂、全自动化学发光设备及配套耗材产品。
(四)其他
本框架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原料孵化项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院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合资公司,能够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彼此赋能,有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菲鹏生物是领先的体外诊断整体解决方案优秀供应商,是行业内龙头企业。历经近二十年的技术沉淀和经验积累,菲鹏生物逐步建立起涵盖免疫诊断(酶联免疫、化学发光、POCT、时间分辨荧光)、临床生化(常规生化、胶乳比浊)、分子诊断(qPCR、恒温扩增、高通量测序)等主流平台的原料产品线,打破了国外企业的技术垄断,其生产的原料产品可广泛地应用于体外诊断、科研检测等领域。
阿拉丁系国内知名的科研试剂供应商,拥有强大的销售渠道和丰富的客户资源。
双方合作,菲鹏生物作为稳定的合作方,将多年积累的技术开发成产品供应给阿拉丁,有利于丰富、补充阿拉丁的生物试剂产品,快速扩大产品线,并降低产品采购成本;双方合作,轻资产运行,投入资金少,运行周期短,投资收益大;双方合作,三项费用少,有利于保持较高的利润率。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战略合作是公司扩大生物试剂产品线的重要实践,但可能受产品开发速度不及预期、市场竞争格局恶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效果以及能否达到公司预计的最终商业目的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签署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共同推进实质性合作,但后续双方能否进一步合作及具体合作内容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