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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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4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66.89%被动稀释至65.42%,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公开发行了2,299,3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2,993.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20%、第四年1.6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4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2,993.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迪贝转债”,债券代码“113546”。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迪贝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4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当前转股价格为11.93元/股。

自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月6日,“迪贝转债”累计转股2,983,171股,公司总股本由132,402,554股增加至135,385,725股,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66.89%被动稀释至65.42%,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迪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贝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704522958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6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荣

成立日期:1998年07月0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嵊州市迪贝工业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贝工业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677229798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62号

法定代表人:储亚平

成立日期:2008年07月0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吴储正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66号

公司任职:董事兼总经理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4:吴建荣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迪贝路66号

公司任职:董事长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迪贝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迪贝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5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迪贝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1月7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15.509元/股),根据《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迪贝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迪贝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迪贝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迪贝转债”全部赎回。

● 投资者所持“迪贝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1.93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公开发行了2,299,3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2,993.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20%、第四年1.6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4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2,993.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迪贝转债”,债券代码“113546”。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迪贝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4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当前转股价格为11.93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1月7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15.509元/股),已触发“迪贝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迪贝转债”的决定

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迪贝控股有限公司和吴储正持有“迪贝转债”,董事吴建荣、吴储正和邢懿烨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迪贝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迪贝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迪贝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迪贝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迪贝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迪贝转债”面值7,014,000元、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吴储正持有“迪贝转债”面值2,000,000元;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有条件赎回条款满足前的6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迪贝转债”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1.93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迪贝转债”赎回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6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防范市场炒作,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2日、1月3日及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披露了《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年1月7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近期股票价格涨幅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公司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也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自2025年1月3日起,公司股票已经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最近三个交易日换手率分别为2.87%、20.13%、21.58%,与以往相比,公司股票交易量大幅增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