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0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月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收到表决票11张,实际收到表决票11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2股股份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5年1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鉴于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2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27,527,102股变更为1,027,526,37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27,527,102元变更为1,027,526,370元,同意公司对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所涉及的《公司章程》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5年1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5年1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5)。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0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1月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由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给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2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27,527,102元变更为1,027,526,37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27,527,102股变更为1,027,526,37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0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月6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03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临近届满的732股股份予以注销。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一)第一次回购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2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2019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990,809股。
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上述回购股份的用途由“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第二次回购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00万股、不超过2,5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9.3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2022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截至2022年3月21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总计回购公司股份24,999,923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合计为30,990,732股。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形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票不超过30,990,732股。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者实际认购公司股份30,990,000股。
2022年5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0,990,000股股票已于2022年5月5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732股尚未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回购股份的转让,未使用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鉴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732股予以注销,并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四、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本次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六、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审议程序
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5-005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2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八路1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4日
至2025年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月22日(9:00-11:00,13:00-17:00)
2、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7950500
传真:0571-87750015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八路1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