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6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权被拍卖及司法处置的基本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麦田”)所持公司19,820万股股份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级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auction.jd.com/)上公开拍卖。其中1,073万股拍卖成交,其余股份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流拍股份中的6,438万股被司法裁定抵偿给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资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06日、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049号、2024-054号、2024-055号、2024-059号、2024-061号、2024-062号及2024-063号公告。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1月8日,公司收到成都信通万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万华”)提供的由成都中级法院作出的(2024)川01执恢144号之三、之四《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西藏麦田持有的公司12,309万股股份抵偿给申请执行人信通万华。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信通万华通过司法裁定取得的西藏麦田持有的公司12,309万股已解除质押及冻结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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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西藏麦田“本次权益变动前”的股份数量及比例系其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数据,2024年12月2日,西藏麦田所持公司1,073万股被法院裁定给“洪晓娟”,占公司总股份比例0.99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的2024-062号公告)。
2、西藏麦田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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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解除质押的股份已于解除日经司法裁定过户给信通万华,“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尚未过户时西藏麦田持有的公司股份124,095,920股为基准计算。
3、西藏麦田本次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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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解除冻结的股份已于解除日经司法裁定过户给信通万华,“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尚未过户时西藏麦田持有的公司股份124,095,920股为基准计算。
4、西藏麦田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麦田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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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西藏麦田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麦田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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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通万华
公司名称:成都信通万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E46YYH7B
法定代表人:黄国洲
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28日
经营期限:2024年10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号楼C座6楼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西藏麦田
公司名称: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5080631303T
法定代表人:吴波
注册资本:13,2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5日
经营期限:2013年10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工业园区管委会1055号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旅游项目投资及开发;网络信息技术开发;生物科技技术开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通万华持有公司123,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7%,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麦田持有公司1,005,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北资管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改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通万华及西藏麦田已签署并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川01执恢144号之三、之四《执行裁定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