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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5-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25-001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日以专人送达和微信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当天公告临2025-002)

表决结果:同意:10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当天公告临2025-003)

表决结果:同意:10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25-002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2,306,495.9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3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66,630,83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1,020,898.6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650,266.1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370,632.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491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携募投项目相关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自2023年12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30,499,049.58元,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拟置换的金额为310,938,571.3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自2023年12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367,924.5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5年1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2,306,495.90元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890号),认为钱江水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钱江水利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25-003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的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结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 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审议程序: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3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66,630,83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1,020,898.6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650,266.1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370,632.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491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携募投项目相关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保证公司效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上述投资的收益率水平受到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财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存储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