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高峰先生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且高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高峰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研究开发、部门运营管理以及生产经营等工作均有序推进。高峰先生退休离任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高峰先生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且高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高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高峰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至1999年12月在国营398厂任高级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成都奥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乙太光电(苏州)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苏州马谷光学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任广东中山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主任设计师;2015年5月至今在蓝特光学从事镜头领域技术研究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90,000股。高峰先生返聘期满退休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其所做出的公开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高峰先生在职期间,主要负责参与公司镜头领域的研发工作,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研发项目、部门运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高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共参与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6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所获专利为与公司其他研发人员共同研发。
(三)保密协议情况
根据公司与高峰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秘密的保密权益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高峰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高峰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高峰先生负责的工作均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研究开发、部门运营管理以及生产经营等工作均有序推进。高峰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在玻璃光学元件冷加工、玻璃非球面透镜热模压、高精密模具设计制造、中大尺寸超薄玻璃晶圆精密加工等领域具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成果,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技术及管理体系。截至2023年末、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227人、317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11.48%、12.97%,本次变动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由4名变成3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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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峰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正常推进。公司特别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不断进行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的建设和完善,通过多种方式为公司研发团队培养后备新生力量,引进优质人才,持续搭建研发人才梯队,确保公司的研发创新及技术进步能力。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