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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1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7.10亿元,其中,预计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44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6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7日、2024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二、担保事项进展

近日,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的《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同意以资产池内质押资产为公司使用该配套额度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全部发生后未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的金额范围,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44521618L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4、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5、注册资本:100,710.5539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日

7、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清田路21号

8、营业期限:2002年12月2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生产加工PVC手套、丁腈手套、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其他塑料制品、粒料,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丁腈手套、乳胶手套、纸浆模塑制品、一类、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注:2024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11、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甲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出质人(乙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形式:资产池内质押资产担保,本次担保形式为定期存单质押;

4、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5、担保期限:2025年1月9日-2025年7月9日

6、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资产池融资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质物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最高额为381,308.43万元人民币(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2025年1月13日央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93%,未超过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8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9%。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2、《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合同》。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4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382,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2、债券代码:128108,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12.50元/股

4、转股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2026年5月27日

5、截至2025年1月13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触发“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4,404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523号”文同意,公司314,404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6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6月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2月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5月27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3,361,227股股份、业绩承诺方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24,787,109股股份。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合计48,148,336股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79元/股调整为18.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5日起生效。

2、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64元/股调整为18.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24元/股调整为17.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1日起生效。

4、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1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4年12月29日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2.50元/股的85%,即10.625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蓝帆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33-787100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