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至5%的提示性公告

2025-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至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义骏景盛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景盛达”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前骏景盛达持有公司股份89,130,4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50%;本次权益变动后,骏景盛达持有公司股份68,5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股东骏景盛达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1,140,98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2月28日实施。

近日,公司收到骏景盛达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骏景盛达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少其所持公司股份20,553,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本次权益变动前骏景盛达持有公司股份89,130,4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50%;本次权益变动后,骏景盛达持有公司股份68,5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

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骏景盛达持有公司股份89,130,4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50%;本次权益变动后,骏景盛达持有公司股份68,5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

三、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不涉及资金来源,也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8日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宝胜股份

股票代码:600973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义骏景盛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经济产业园内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持股比例变动至5%

签署日期:2025 年 1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宝胜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安义骏景盛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安义骏景盛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不适用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业务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11月7日向宝胜股份出具《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宝胜股份股份合计不超过41,140,98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宝胜股份总股本3%,具体详见宝胜股份于2024年1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宝胜股份无限售流通股89,130,405股,占宝胜股份总股本的6.5%。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完成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宝胜股份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少其所持公司股份20,553,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5.00%。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11月7日向宝胜股份出具《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宝胜股份股份合计不超过41,140,98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宝胜股份总股本3%,具体内容详见宝胜股份于2024年1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减持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间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宝胜股份13,713,605股。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840,000股,合计减持20,553,605股,占宝胜股份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5%。

具体减持情况为:

除上述减持股份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上列备查文件的复印件可在上市公司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安义骏景盛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5 年 1 月 27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安义骏景盛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5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