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提议
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提议
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关于提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合适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4、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晨股份”)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2025年1月27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72.71元/股。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72.71元/股,为晶晨股份询价转让定价日(即2025年1月27日)收盘价83.92元/股的86.64%。
(二)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15家,涵盖了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2,085.10万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为1.28倍。
(三)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13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16,330,657股。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