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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5-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5-003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合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源投资”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从10,250,000股减少至9,988,7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5.13%减少至5.00%(保留两位小数且四舍五入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新能源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新能源投资基本情况

2、新能源投资合伙人出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27日,公司股东新能源投资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共计261,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注:表格中“减持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99,775,190股为基础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新能源投资持有公司10,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新能源投资持有公司9,988,7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注:表格中“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99,775,190股为基础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已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主要原因系公司股东新能源投资的基金存续期即将到期,该等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新能源投资已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新能源投资已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新能源投资后续若有新增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减持规定和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5-004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

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合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3%。

新能源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2年8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9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新能源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97,75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将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新能源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能源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新能源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1,241股,占公司总股本199,775,190股的0.13%。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表格中“减持比例”、“当前持有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99,775,190股为基础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壹石通

股票代码:688733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合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C座518室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C座518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按其现有总股本199,775,190股为基数计算。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新能源投资基本信息

(二)新能源投资合伙人出资情况

(三)新能源投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能源投资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基金存续期即将到期的安排,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的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9月28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通过壹石通披露了减持计划,拟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壹石通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997,751股(占壹石通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具体内容详见壹石通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壹石通于2025年2月6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增持或减持壹石通股份。后续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壹石通股份总数共计261,241股,占壹石通总股本的0.13%,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壹石通股份10,250,000股,占壹石通总股本的5.1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壹石通股份9,988,759股,占壹石通总股本的5.00%,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壹石通股份总数共计261,241股,占壹石通总股本的0.13%。

注:表格中“减持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99,775,190股为基础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壹石通10,250,000股,占壹石通总股本的5.1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壹石通9,988,759股,占壹石通总股本的5.00%。

注:表格中“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99,775,190股为基础计算,本次变动前后持股比例均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壹石通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买卖壹石通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合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合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