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成三荣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临近,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3月14日。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外,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临近,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进,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3月14日。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之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雪青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有利于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实施,同意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3月14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3日 14点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3日
至2025年3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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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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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5年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00)
(二) 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证明。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在传真和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
电话:0512-50325196 邮箱:ir@kshg.com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2024年3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临近,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3月14日。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之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前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