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锋龙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锋龙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45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锋龙转债”,债券代码“12814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7月14日至2027年1月7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锋龙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7.97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锋龙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12.53元/股。
2021年6月,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42,2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8日。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锋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7.97元/股调整为12.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8日起开始生效。
2022年6月,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8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9日。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锋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73元/股调整为12.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29日起开始生效。
2024年10月,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3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24日。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锋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63元/股调整为12.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0月24日起开始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情形
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12.53元/股)的130%(含130%,即16.28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锋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过程
1、“锋龙转债”于2025年2月11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锋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根据监管规则的要求,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了《关于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2025年2月13日至赎回日(2025年3月5日)前每个交易日公司均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锋龙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告知“锋龙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锋龙转债”自2025年2月28日起停止交易,自2025年3月5日起停止转股。
4、“锋龙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3月4日,赎回日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0日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账户),2025年3月12日为赎回款到达“锋龙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日,“锋龙转债”赎回款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锋龙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锋龙转债”。
(四)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4日)收市后,“锋龙转债”尚有11,484张未转股,本次赎回“锋龙转债”的数量为11,484张,赎回价格为100.38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当期即第五年,年利率为2.5%)。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1,152,763.92元。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影响
公司本次赎回“锋龙转债”的面值总额为1,148,400元,占发行总额的0.47%,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锋龙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4日)收市,公司总股本因“锋龙转债”转股累计增加19,414,656股,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安排
自2025年3月13日起,公司发行的“锋龙转债”(债券代码:128143)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锋龙转债”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五、公司最新股本结构
截至2025年3月4日收市,公司最新股本结构为:
■
注:1、本次变动前股本情况为截至2021年7月13日(开始转股前一交易日)的股本情况;本次变动后股本情况为截至2025年3月4日(赎回登记日)的股本情况。
2、上表中“其他变动”原因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引起部分高管锁定股转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2436756
联系传真:0575-82436388
联系人:王思远、罗冰清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债券赎回结果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锋龙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锋龙转债”赎回日:2025年3月5日
2、“锋龙转债”摘牌日:2025年3月13日
3、“锋龙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45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锋龙转债”,债券代码“12814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7月14日至2027年1月7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锋龙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7.97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锋龙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12.53元/股。
2021年6月,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42,2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8日。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锋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7.97元/股调整为12.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8日起开始生效。
2022年6月,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8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9日。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锋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73元/股调整为12.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29日起开始生效。
2024年10月,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3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24日。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锋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63元/股调整为12.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0月24日起开始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情形
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12.53元/股)的130%(含130%,即16.28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锋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过程
1、“锋龙转债”于2025年2月11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锋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根据监管规则的要求,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了《关于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2025年2月13日至赎回日(2025年3月5日)前每个交易日公司均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锋龙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告知“锋龙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锋龙转债”自2025年2月28日起停止交易,自2025年3月5日起停止转股。
4、“锋龙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3月4日,赎回日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0日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账户),2025年3月12日为赎回款到达“锋龙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日,“锋龙转债”赎回款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锋龙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锋龙转债”。
(四)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4日)收市后,“锋龙转债”尚有11,484张未转股,本次赎回“锋龙转债”的数量为11,484张,赎回价格为100.38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当期即第五年,年利率为2.5%)。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1,152,763.92元。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系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锋龙转债”将不再流通或交易,“锋龙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5年3月13日起,公司发行的“锋龙转债”(债券代码:128143)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2436756
联系传真:0575-82436388
联系人:王思远、罗冰清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