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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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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3-00060号),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981,784.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9,159,959.9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8,141,744.38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7,302,030.0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941,446.36元。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合并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3-00060号);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6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准确反映经营情况,夯实发展基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各类资产进行初步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705,801.46 元。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57,705,801.46 元,明细如下表:

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7,705,801.46 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7,566,427.54 元,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7,566,427.54元。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不影响公司2025年1月18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的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57,705,801.46元,其中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52,547,078.09 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7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4年年度报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15:00-17:00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拟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杨丛森先生、财务总监刘兴海先生、董事会秘书肖萧女士、独立董事孙楠先生、保荐代表人黄涛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建议。投资者可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4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9,973,75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8.9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801,241.8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198,757.0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并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3-00013号)。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于2023年7月12日到账,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总建设周期三年,为确保投入有效性,公司实行审慎投资策略,对募集资金使用较为慎重,截至目前尚未开工建设也未投入募集资金,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主要原因是自2023年以来,公司所处的铝加工行业景气度有所下滑,铝消费增速放缓,行业竞争加剧,多数产品加工费处于历史低位,下游需求表现不及预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市场环境有所变化,导致公司项目投资建设的速度有所放缓。

此外,公司已于2025年1月7日披露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持有的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将从单一的铝加工业务供应商快速成长为涵盖氧化铝、电解铝及铝深加工的全产业链龙头上市公司。若继续推进原募投项目,可能与重组后公司新的业务体系及战略目标不匹配,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而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基于上述原因,为更好地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按照法律规章要求,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决定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五、受全球经济波动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铝深加工行业销售加工费下行,同时考虑到近期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安排,因此公司对“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上述项目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投资回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是否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鉴于此,公司将结合长远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也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后续如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宏观及行业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七、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2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宜。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慎决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