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
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18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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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5年3月18日起,调整机构投资者对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投资的大额限额,具体限额如下:
1、自2025年3月18日起(含),基金管理人将调整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金额限制,由“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100万元(含)(本基金A、C、E三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调整为“机构投资者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1亿元(含)(本基金A、C、E三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个人投资者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金额限制本次不做调整。如机构投资者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2、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达到1亿元以下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以及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5年3月18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宁波银行为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名称及代码
自2025年3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办理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开户业务及下表中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和对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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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