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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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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公告

2025-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版)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28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本公司多家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名称清单请参阅本公告正文)。

● 担保金额:本集团拟对多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担保,对多家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有关事项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落实。截至本公告之日,根据融资金额,本公司对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486,662.8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其少数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提示:部分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告正文,提醒投资者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集团”)为帮助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获得资金支持、满足其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时拓展本集团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本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担保授权”)。根据担保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可根据实际需要批准对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关融资/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1、担保授权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包括本集团对各级全资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新收购、新设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5亿元)。担保内容包括为融资担保和为开立保函担保。

2、担保的方式为保证担保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形式。

3、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须由各方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共同提供担保,确需超股比提供担保的,超股比担保额应由其少数股东或第三方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反担保,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代为履行按股比担保责任,相关费用应由小股东自行承担为前提。

4、若子公司以资产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方式为本集团所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则被授权人可以决定该反担保事项,并且相关的反担保金额不计入前述担保总额内。

5、担保授权下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和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之间不能相互调剂使用。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可分别相互调剂使用其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不能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反之可调剂)。

6、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止。

7、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无需本集团董事会特别决议审批的担保事项,董事会进一步授权两名执行董事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审批相关事宜。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有关审议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担保授权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为有效,有效期预计为1年左右,直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为止。有关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担保额度基本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授权下的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有关的基本信息和2024年度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注:担保范围包括上述全资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上表中所有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本集团按照担保授权提供的担保尚需视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及反担保安排(如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并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披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授权项下的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的子公司,风险可控;担保授权的安排有利于在本集团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可有效推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担保授权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为有效,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有关担保授权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集团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已获批准可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50,303.70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25%。

2、本集团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已获批准可提供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0,303.70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9%。

3、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本集团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6,662.89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2%,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注:本集团部分融资的币种为港币,本公告对上述担保总额进行汇总统计时,港币与人民币之间按港币1.00元兑人民币0.92元的汇率换算,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30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德勤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3、业务规模:德勤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为5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德勤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经检索,未见德勤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开报道。

5、诚信记录:近三年,德勤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曾受到财政部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天义先生,自2002年加入德勤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黄天义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黄天义先生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彭金勇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彭金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彭金勇先生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婵女士,自2011年加入德勤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5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婵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刘婵女士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德勤2024年为本集团提供的法定审计服务包括集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报告;此外,德勤还为本集团提供非法定审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集团季度财务报告执行商定程序、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及部分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德勤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总计为561.8万元,其中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5万元,其他非法定审计服务费用336.8万元(包括非审计服务费用221.3万元)。

德勤2024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本集团业务规模或合并范围变化等导致审计工作量增减,在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的基础上,按照双方约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核委员会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等,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进一步授权人士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