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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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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2、关联关系

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九)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够正常结算,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以此计算拟合计转增55,723,659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85,745,531.00元变更为241,469,19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85,745,531股变更为241,469,19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对《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三楼309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

至2025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晓冬、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李长之、曹家凯、柏林、高娟、朱刚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4月11日16: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703939

联系邮箱:novoinfo@novoray.com

联系人:柏林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通讯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晓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经营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工作情况,及对2025年度经营规划出具了《2024年度总经理经营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并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东晖、朱恒源、吴凡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回避表决情况:独立董事潘东晖、朱恒源、吴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在总结2024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872,765.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95%。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55,723,65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41,469,19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唐芙云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根据担任的职务及所作的贡献等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相关薪酬,根据《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薪酬考核方案,公司预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5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6,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商票保贴、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低风险业务等(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将由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使用。公司授信申请以公司信用担保;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利用率,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0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先进集成电路用超细球形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产线布局及配套情况,公司拟对该项目的投资计划进行调整,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持续提升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从而推动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拟对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对《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修订后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三、报备文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17: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在总结2024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根据担任的职务及所作的贡献等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相关薪酬,根据《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薪酬考核方案,公司预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0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三、报备文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 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10股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1,374,413.1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6,240,747.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872,765.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95%。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55,723,65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41,469,19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权益分派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股本结构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