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接126版)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亚波先生、王大勇先生、任金土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和张少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同意提名鲍恩斯先生、石建辉先生、潘亚岚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同步提名葛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鲍恩斯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都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葛俊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的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亚波先生:
1974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5月至2009年9月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7年5月至今历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局副主席。2016年3月至今任新昌华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2月至今任杭州三花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09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张亚波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05%的股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张亚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亚波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王大勇先生:
1969年出生,硕士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任三花集团计划科科长、总经理秘书、制造部部长、制冷阀件事业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董事。2001年12月至2006年4月任本公司监事,2006年4月至2011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宁波佳尔灵气动机械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现兼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王大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2,56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大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大勇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任金土先生:
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80年至1994年,先后在新昌制冷配件总厂、浙江三花集团有限公司任副厂长、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等职。1994年8月至今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2001年3月至今任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至2006年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至2015年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并兼任上海境逸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任金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任金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金土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倪晓明先生:
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正高级经济师。2009年1月至2009年7月任本公司销售副总经理,2009年8月任三花丹佛斯(杭州)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今任杭州三花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倪晓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25,06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倪晓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倪晓明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陈雨忠先生:
1966年出生,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1年12月至2011年5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5年8月至今任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浙江三花商用制冷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兼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陈雨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16,7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陈雨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雨忠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张少波先生:
1979年出生,中欧工商学院管理硕士。曾任三花房地产集团、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7 月至今任杭州三花国际大厦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浙江三花智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兼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及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少波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张少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少波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鲍恩斯先生:
1968年出生,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证监会处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财务部负责人,投资者教育中心专家。2015年1月至2024年11月任北京厚基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助理。曾任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鲍恩斯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鲍恩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鲍恩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鲍恩斯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石建辉先生:
1972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敏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CEO。现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小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灵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赤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柏美智慧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好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时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AAPICO Hitech Public Company Limited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石建辉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石建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石建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石建辉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潘亚岚女士:
1965年出生,硕士学历,民盟盟员,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浙江省政协委员、民盟浙江省委会委员、浙江省财政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税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曾任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潘亚岚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潘亚岚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潘亚岚女士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葛俊先生: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毕业,英国诺丁汉大学志奋领访问学者,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访问学者。历任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行政经理,企业和公共关系部副主任,院办主任,基金会秘书长,院长助理;浦东创新研究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香港产业与创新学院院长,并先后担任慧择、蒙牛乳业、爱施德以及分众传媒、美年大健康等公司独立董事。葛俊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葛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葛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葛俊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赵亚军先生和莫杨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选举产生。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中,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
赵亚军先生:
1971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至2003年在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4年1月至2011年2月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1年2月至2014年2月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4年3月至今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今任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及2023年10月至今任宁波佳尔灵气动机械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赵亚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赵亚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亚军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莫杨先生:
1976年出生,硕士学历。2002年4月至2004年6月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经济分院教师。2004年7月至2006年4月任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助理;2005年8月至2019年12月历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秘书、董事局主席秘书、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总裁办主任;2014年11月至今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办公室主任,2020年1月至今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长。202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莫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56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莫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莫杨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发行的 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最终修订稿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锌、镍、铝、不锈钢、欧线集运指数等跟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合约;
2、投资金额:投入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相关期货品种的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规避生产经营相关期货品种的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锁定原材料成本,公司拟开展铜、锌、镍、铝、不锈钢、欧线集运指数等跟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领导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仅限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锌、镍、铝、不锈钢、欧线集运指数等跟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合约
2、资金额度:据公司产能规模,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实施期限:自公司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实施主体: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审批流程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衍生品投资合并计算原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相关期货品种的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由于突发不利因素造成期货价格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
造成公司被迫平仓产生较大损失或公司无法通过交割现货实现盈利。
2、信用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商品期货价格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3、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以规避风险。
2、公司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严格规定了该业务的操作程序,同时加强对相关执行人员的职业道德及业务培训,避免操作风险,建立异常情况报告机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国外收入占比的提升,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公司的外币结售业务迅速增长;与此同时,公司海外业务不断扩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资金规模: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银行授信、保证金或期权费等形式与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套期保值业务。授信采用到期本金交割或者差额交割的方式进行。
3、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交易对手或平台:
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审批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削弱远期人民币对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业务受外币尤其是美元汇率的波动影响较大,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上述制度就公司外汇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分级授权制度、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公司及子公司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货款收支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使货款无法跟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等情况。 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 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4、其他未知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分级授权制度、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