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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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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5-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0版)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 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领取 董事津贴。

3、其他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 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为税前金额。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提高企业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整体资金预算安排、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该授信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单笔融资可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一、概述

近年来,公司为了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质量和保障力度,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光罩费用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公司从事芯片设计业务,光罩作为研发环节的核心资产,其经济价值实现方式随着行业技术迭代速度加快发生变化。原资本化处理基于光罩可长期服务于多代芯片设计的假设,但近年来行业技术周期缩短,光罩的实际使用周期显著缩短,费用化处理更符合其“一次性投入、短期收益”的经济实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会计估计变更需要基于“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或“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本次变更符合上述条件。

(二)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将光罩成本计入固定资产,在预计可使用寿命期内,按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光罩成本在发生时直接计入研发费用,不再资本化。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过往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

由于目前无法确定2025年采购光罩的金额,故暂无法确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5年损益影响的具体金额,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的假设分析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5)第590011号),未发现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或者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为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报告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3月 27日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中兴华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3次、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及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伟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会计师:杨昊,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二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艳萍,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IPO、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伟明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签字会计师杨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艳萍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兴华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