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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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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7版)

2025年,在国家推动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的大背景下,公司将充分发挥中信建投国际地处香港的区域优势,深入推动跨境一体化发展,继续构建多元化的外资客户网络,加大头部外资机构的覆盖力度。不断夯实研究服务能力,提升交易系统功能,持续优化交易链路,推进业务数字化转型,致力于满足多元化交易策略的客户需求,为QFI、WFOE等外资客户提供行业领先的证券研究及交易服务。同时,公司将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协同为外资机构客户提供高层次、全方位、多元化、差异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努力以专业化服务为手段,以研究业务为支点,大力提升涵盖衍生品、融资融券、大宗交易等业务的全产品销售能力和全条线服务能力,促进客户收益最大化,提高公司的国际影响力,促进公司境内外业务的协同发展。

(6)另类投资业务

2024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资本市场变化,中信建投投资积极作为,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出发点,将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作为中心工作,不断优化投资策略,持续加强投研能力建设。在投资方向上,加大布局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力度,进一步挖掘新三板、北交所投资机会,积极探索长期资产配置的大类投资机遇,多措并举拓展公司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中信建投投资完成项目投资19个,投资金额人民币5.67亿元;完成股权退出项目(不含科创板跟投项目)13个。

2025年发展展望

2025年,中信建投投资将持续优化投资布局与投资策略,完善多维度投资策略,立足战略新兴产业,积极布局未来产业,拓展长期资产配置策略,全力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4.资产管理业务板块

本集团的资产管理业务板块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及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1)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2024年,国务院出台新“国九条”,明确提出要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从多个方面提升资本市场的质量和稳定性,标志着我国金融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促使资产管理行业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面对市场投资者对于资产管理服务和产品更加多元化和精细化的需求,券商资管机构仍需持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

2024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大力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发挥券商资管特色优势,完善产品线布局,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资产管理服务,客群覆盖更加多元化、精细化,通过数字化建设赋能业务发展,合规风控、运营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同时,公司有序推进资管子公司设立工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受托资产管理规模人民币4,948.58亿元,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人民币1,120.57亿元,单一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人民币1,796.05亿元,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人民币2,031.96亿元,管理产品合计666只。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国际业务方面,中信建投国际积极提升主动资产管理能力以及客户拓展能力,持续增加资产管理规模,报告期内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业绩表现优异。同时,中信建投国际凭借专业的投资能力和定制化的服务方案,持续获取优质新增客户,为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5年发展展望

2025年,公司将以打造全能型资管机构为目标,聚焦市场和客户需求,进一步完善丰富产品线,推动多元化产品布局;持续提升投研能力,加强深度研究和策略储备,多举措提升投资业绩表现;持续深化跨境一体化布局,提升跨境资产配置能力;稳步推进资管子公司设立,打造一流券商资管品牌。

国际业务方面,中信建投国际将继续构建多资产类别的全谱系资管产品线,进一步开发多样性的投资策略,深化"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优化跨境服务流程,强化全球资产配置能力,致力于成为连接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专业化服务窗口,为客户创造可持续的长期价值。

(2)基金管理业务

2024年,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有力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受益于政策环境支持、市场行情反弹、产品业绩提升等因素,投资者信心逐渐回暖,行业管理规模稳步上升,屡次创下历史新高。其中,债券基金、货币基金成为规模增长的主力,ETF基金管理规模迎来爆发性增长,新发基金份额突破万亿份。公募基金不同类型的产品满足了投资者的多样化投资需求和不同风险偏好,成为资金配置的重要工具,进而为行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4年,中信建投基金以公募基金为主营业务,不断丰富产品线,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增强客户服务水平,着力提升产品投资业绩,为投资者持续创造收益。截至报告期末,中信建投基金资产管理规模人民币1,421.79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51.64%。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人民币941.95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38.21%;中信建投基金的专户产品及其基金子公司的专户产品管理规模合计人民币479.84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87.39%。截至报告期末,中信建投基金共管理公募基金59只。其中,28只基金的收益排名进入市场前50%,22只基金进入市场前30%,19只基金进入市场前20%,6只基金进入市场前10%,投资业绩稳定。(数据来源:万得资讯、公司统计)

2025年发展展望

2025年,中信建投基金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持续提升投研能力和投资业绩,不断提质增效,强化内部治理,通过产品创新进一步扩展和丰富产品体系,加强客户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提高客户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3)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2024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在变革中展现出蓬勃生机与无限潜力,正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宏观经济的稳健转型与科技创新的强劲驱动,为市场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投资领域愈发多元,科技、医疗、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资本追逐的焦点,推动产业升级与创新突破。国资引导基金规模持续扩大,千亿级规模的引导基金全面布局产业上下游,为市场注入强大动力。

2024年,中信建投资本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战略导向,始终坚守符合金融“五篇大文章”要求的投资方向,重点关注强化国家安全、实施科技创新及推进高质量发展等蕴含着未来产业发展及投资的机遇,积极为金融强国建设贡献力量。2024年,中信建投资本既往已投项目中完成上市3单,完成项目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22亿元;新增备案基金11只,新增备案规模人民币125.01亿元,新增规模位居券商私募子公司第3名。此外,中信建投资本还首次参与完成S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交易。截至本报告期末,中信建投资本在管备案基金80只,基金管理规模超过人民币770亿元。

2025年发展展望

2025年,中信建投资本将持续聚焦新质生产力领域,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布局,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投资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满足企业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指发行首日。

2 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3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3.90%),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4 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5 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6 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7 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8 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4.15%),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9 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10 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3.75%),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11 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12 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3.60%),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13 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14 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3.20%),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15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16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17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18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3.15%),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19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20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2.16%),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21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22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2.17%),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23 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24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2.05%),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25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上交所债券定向信息披露平台公告决定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并已足额按时兑付。

26港股IPO项目统计口径仅包括港股主板IPO,不包括GEM转板、介绍上市或De-SPAC等。

27港股再融资项目统计口径包括股权融资(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等)及混合类融资工具(可转债及可交债等)。

28不包含国债、央行票据、同业存单、政策银行债。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20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2024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535,665,798.02元。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拟为:

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7,756,694,7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为人民币1,279,854,641.51元(含税)。

2024年11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698,102,531.73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4年12月实施完毕。鉴此,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中期已分配金额和本次末期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977,957,173.24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含永续次级债利息)的32.1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有关本次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本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21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审计机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及其境外成员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在担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鉴于此,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上述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香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香港的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管祎铭先生,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祎铭先生于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管祎铭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女士,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国蓓女士于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国蓓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项目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乐文先生,2005年取得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乐文先生于1994年开始在毕马威香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乐文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达明先生,1998年取得香港注册会计师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格。梁达明先生于1994年开始在毕马威香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梁达明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作出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系 A+H 股上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预计2025年境内、境外的审计、审阅等服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2.50万元(不包含子公司审计费用,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2万元),与2024年审计、审阅费用持平。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审计、审阅的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情形下,根据实际审计、审阅的范围和内容确定具体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17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4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董事9名(刘成董事长、李岷副董事长、闫小雷董事、王华董事、浦伟光董事、赖观荣董事、张峥董事、吴溪董事和郑伟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经营管理层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及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四)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五)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拟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752,118,236.45元;

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752,118,236.45元;

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人民币752,118,236.45元;

提取公募基金托管业务风险准备金人民币2,016,409.21元;

提取资产管理大集合业务风险准备金人民币17,408,359.48元;

提取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风险准备金16,384.80元。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拟为:

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7,756,694,7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为人民币1,279,854,641.51元(含税)。

2024年11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698,102,531.73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4年12月实施完毕。鉴此,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中期已分配金额和本次末期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977,957,173.24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含永续次级债利息)的32.1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分配。

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的平均值计算。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有关本次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七)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A股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H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和H股2024年度报告。其中,A股2024年年度报告和H股2024年度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H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八)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十二)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十三)关于对合规负责人2024年度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十四)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监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监督情况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十五)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十六)关于内部审计2024年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反洗钱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境外成员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年度审计及中期审阅服务;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上述境内外审计及审阅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2.50万元(不包含子公司审计费用,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2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审计、审阅的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情形下,根据实际审计、审阅的范围和内容确定具体费用。

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十九)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关于调整经管委部门名称与核心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一)关于召集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18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3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监事3名(董洪福监事、李放监事和王晓光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煊女士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内部审计2024年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五)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A股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H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和H股2024年度报告,分别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相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编制。其中,A股2024年年度报告和H股2024年度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24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反洗钱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