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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32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解释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 ”等的,应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项目。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
■
母公司利润表:
■
三、审议程序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报备文件
1.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34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代码: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3日
至2025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1、出席回复
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应于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或该日之前,将回复(格式见“附件一”)连同所需登记文件(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及授权文件等)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予本公司。
2、出席登记
有权现场出席本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A股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行使表决权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投票的A股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现场出席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A股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须由A股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之代理人签署。若A股股东为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A股股东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若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由A股股东之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3)A股股东最迟须于本次现场会议或其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将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送达本公司。
(二)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13:00-13:50,13:5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邮编071000)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姜丽、郝硕
联系电话:(86-312)2197812、2197813
联系传真:(86-312)2197812
邮箱:gfzbk@gwm.cn
(二)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出席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出席回执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5年4月15日或之前以专人、电子邮件(邮箱: gfzbk@gwm.cn)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9日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日(星期二) 至2025年4月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gwm.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9日上午09:00-10:00举行长城汽车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9日上午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穆峰先生
执行董事、CFO兼董事会秘书:李红栓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范辉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9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日(星期二) 至2025年4月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gwm.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郝硕
电话:0312-2197813
邮箱:zqb@gwm.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