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3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278版)

2025-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8版)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H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1972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德勤香港注册地址为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35楼。

自2019年10月1日起,德勤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德勤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德勤香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2024年末,德勤香港合伙人人数96人,香港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香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提供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德勤香港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原名:财务汇报局)对德勤香港公众利益实体项目每年进行独立检查。自2022年10月1日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被赋予对非公众利益实体项目进行查察的权力,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德勤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对德勤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德勤香港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和德勤香港分别具有境内、香港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提供A股审计等服务)、德勤香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H股审计、审阅等服务)担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提供A股审计等服务)、德勤香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H股审计、审阅等服务)担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集团审计范围及审计工作量变化与审计机构协商调整相关审计费用(如需)。

董事会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5-01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境内外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A股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4年度业绩公告,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董事根据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对H股2024年报作必要的修改(如需)并签署和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四位独立董事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位独立董事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独立董事程惊雷、季丰、方远、姚艳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785,399,93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8,918,530股A股股份,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746,481,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56,059,168.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7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以上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同时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负责根据需要与交易对手或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该担保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买方信贷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或买方信贷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非关联方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买方信贷保证担保,决议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尚在保证期间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买方信贷保证担保累计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该担保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买方信贷保证担保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已生效未到期的存续融资金额)。上述融资额度为公司拟融资金额上限,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融资方条件确定,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融资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融资业务的审批,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办理融资所需的相关具体事项,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就授权和融资事项另行决议。本次审批的融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融资额度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风险可控,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短期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60亿元。本次审批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投资限额内进行投资决策,并授权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合同,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铜、铝、钢材等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币种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套期保值最大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提供A股审计等服务)、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H股审计、审阅等服务)担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集团审计范围及审计工作量变化与审计机构协商调整相关审计费用(如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其它相关会议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5-01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境内外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公司A股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4年度业绩公告,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董事根据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对H股2024年报作必要的修改(如需)并签署和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785,399,93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8,918,530股A股股份,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746,481,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56,059,168.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7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以上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同时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负责根据需要与交易对手或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该担保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买方信贷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或买方信贷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非关联方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买方信贷保证担保,决议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尚在保证期间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买方信贷保证担保累计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该担保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买方信贷保证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风险可控,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短期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60亿元。本次审批额度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铜、铝、钢材等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币种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套期保值最大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5-019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33,836,140.1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687,487,025.66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785,399,93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8,918,530股A股股份,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746,481,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56,059,168.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7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如股东有其他要求的,与其协商办理)。港币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前五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现金分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5-02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申请融资额度情况概述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后续业务开展规划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已生效未到期的存续融资金额)。上述融资额度为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上限,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融资方条件确定,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

本次申请的融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融资额度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董事会批准的融资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融资业务的审批,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办理融资所需的相关具体事项,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就授权和融资事项另行决议。

二、申请融资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融资额度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公司持续经营,有利于促进公司后续业务规划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亦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对经营风险和合规使用融资额度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现金流管理,保证贷款利息及本金的及时偿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