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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增强投资者回报,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核心竞争力,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举措:
(一)优化公司经营质效,强化公司内生增长
公司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历经多年深耕细作,已形成了以房地产为核心,开发、运营和金融三大业务协同发展的格局。近年来,面对房地产行业的深度调整和市场环境的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始终保持着敏锐的洞察力,对外积极把握发展机遇,对内深耕管理效能提升,持续稳固并提升核心竞争力,展现出积极的发展韧性和发展态势。2024年,在市场总体承压环境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3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3亿元,体现出公司应对市场周期波动的能力,切实巩固了业务稳健发展的局面。
未来,公司仍将坚持高站位谋篇布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三大板块协同和融合发展,着力优化经营基本面,在不断巩固自身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能力,积聚起更强有力、更可持续的发展动能。开发业务方面,紧跟市场节奏,聚焦核心区域和优势领域,积极做好项目提前谋划、重点布局和科学推进,高标准参与落实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开发等任务,扎实提高产品品质,围绕客户需求精准推进销售去化,为公司长远发展打好基础。运营业务方面,全力发挥“城投宽庭”品牌优势,加快打造租赁住房标杆社区,推动运营多元化发展,促进在规模和品质上的双重提升。金融业务方面,在“城投宽庭”保租房REIT成功发行的基础上,以新建资产和存量改建双线并进的方式挖掘REITs扩募潜在资产,加快金融投资探索的创新步伐,推动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深度融合。
(二)深化多层次投资者沟通体系,增进价值认同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建立了涵盖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会、“走进上市公司”开放日、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邮箱等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交流机制,切实回应投资者需求,提高公司透明度。2024年,公司累计召开了4次业绩说明会、开展机构投资者调研会12次、接听投资者热线近40次、回复上证e互动69次,深入展示公司经营成果,强化企业价值传递,积极听取投资者建议。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不断创新和丰富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方式。在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方面,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举行业绩说明会,为投资者及时、准确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提供便利渠道。在投资者交流方面,公司将形成定期接待机构投资者的机制,积极开展“走进上市公司”开放日活动,增加与投资者交流的频次与深度,强化公司在市场中的影响力与知名度。同时,公司将积极接听投资者热线,及时响应上证e互动提问,确保回复率达到100%,以有效地保障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获取公司信息。
(三)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升股东投资回报
公司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及形式、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事项,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多年来,公司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回报。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7.04亿元,占同期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与投资者共享发展红利。
未来,公司将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分红比例,增强股东回报,即:2024年度至2026年度,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同期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将不低于35%,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ESG建设水平
公司始终坚持把高质量信息披露作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传递企业价值的重要渠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建立起以规范运作为基石、以有效信披为抓手、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提供便利条件,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
未来,公司将持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和主动性,不断优化披露内容和披露形式,提升公告的可读性,确保语言简明清晰,内容充分具体、实事求是,能够有效传达公司核心信息。在依法合规做好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公司将结合行业特点,及时披露获取新项目的情况,每季度披露主要房产项目经营数据情况。在舆情监测方面,公司将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平台与上市公司有关的各类信息,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引导外界传达真实准确信息。在ESG建设方面,公司积极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和市国资委的ESG管理要求,已构建三级ESG治理架构,编制ESG战略,积极推进ESG治理实践,于2025年3月29日发布首份ESG报告。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ESG管理体系,深化ESG理念与公司业务的融合,以期提升ESG报告披露水平和评级,以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市场信任度。
(五)实施股份回购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积极开展股份回购,于2022年10月至12月开展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5,074,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针对已回购的股份,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后续,该议案将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股份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未来,公司将积极响应监管号召,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构建常态化回购机制,2025年至2027年,公司将每年根据市场估值水平、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提振市场信心。
(六)坚持规范运作,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深化公司治理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促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增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新《公司法》和公司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完善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度体系和重大事项决策清单,进一步夯实公司治理效能,促进内部资源的整合、协调和配置,深化公司治理在价值创造中的应用。此外,公司高度重视对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工作,将其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环节之一。公司将积极组织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组织的专项培训,确保其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同时,公司内部将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学习活动,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等多种形式,帮助“关键少数”深入理解监管要求,全面提升其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切实防范潜在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绿色创新发展
公司积极顺应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的趋势,紧跟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数字智能等发展机遇,持续推动向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围绕低碳建筑体系打造,公司通过技术创新促进建筑性能的全面提升,为高品质住宅提供技术范式与实践路径,2024年绿色低碳在建项目超75万平方米。此外,公司积极部署产业链和创新链,搭建了不动产研究院等专业平台,与同济大学等多家创新主体联合成立了“片区有机更新工程技术创新中心”,2024年,多项科研成果获得上海市优秀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奖、上海市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上海市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等奖项,切实推动以科技创新更好引领产业创新。
未来,公司将持续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布局新赛道,在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中擦亮企业高质量发展底色。在创新体系建设方面,公司将借助不动产研究院优势,积极与各类创新主体联合搭建科创平台,夯实科技创新链条;在创新成果应用方面,加大科研成果在项目落地中的实践与迭代,推动超低能耗技术、近零能耗和智能建造技术充分运用;在数字化转型方面,依托应用场景示范不断提升建设和运营项目的管控能级;在产品赋能方面,以技术引领推动产品品质的全面升级,打造更多具有公司特色的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的居住需求。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若存在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情形,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989,942,511.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29,575,634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25,074,8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180,030.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不含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1.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者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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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直接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未来投资发展及还本付息等需求,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通过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等多种渠道进行直接融资。具体内容如下:
一、融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融资、售后回租业务、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资产证券化(包括但不限于CMBS、REITs、类REITs、ABS等)及其他私募金融工具等方式。
二、融资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投资发展需要,预计新增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40亿元。
三、担保方式
若融资方案涉及担保,主要提供以下方式:
1.由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实物资产和股权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置地集团为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3.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四、融资主体范围
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
五、融资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性营运资金及偿还债务等。
六、授权委托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直接融资计划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在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有效期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确定和实施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方案如发行品种、发行时间、发行额度、发行期限、批次结构、资金用途等;起草、修改、签署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提交各项与发行有关的申请、报告或材料;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根据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条件及相关发行方案进行修订和调整等。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对其所属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63.60亿元,拟对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8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余额为55.84亿元。截至本次年报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7.46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预计产生的担保总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为推进项目开发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为部分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具银行保函、开展融资等提供担保不超过636,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06,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3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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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获得额度。
(二)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根据金融机构住房按揭贷款相关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公司部分所属子公司拟为购买其所开发建设的房产项目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82亿元。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一)公司所属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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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房客户
购房客户为购买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发建设的房产项目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对其所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余额为55.84亿元。
截至本次年报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7.46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5%。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也不存在担保逾期事项。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