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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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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颜呈海,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付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7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协议,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鉴于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一家集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全球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也在逐步有重点地推进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的布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可信赖的能源解决方案。

2025年,公司将不断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变化,坚持以消费电池为核心,加大对笔记本电脑电池、手机电池等消费电池领域的投入,持续提高市场占有率;集中现有资源和技术优势大力发展汽车低压电池和工业无人机电池业务,持续探索高倍率软包电池的其他应用场景,并视市场机会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审慎把握储能及汽车高压动力电池等业务的机会,与高端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品牌影响力。

产能利用率方面,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的方针和分步实施的策略,根据市场开拓情况、在手订单、竞争格局、国家产业政策等情况综合研判,循序渐进地扩大产能。在动力及储能行业竞争加剧和公司业务聚焦的背景下,为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避免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公司及时调整动力和储能电池项目的建设进度,严格控制产能释放节奏。

降本增效方面,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推动成本端持续改善,不断降本增效。

产品方面,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丰富产品体系,提高产品性能,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加大研发和生产投入力度,提高产品性能、产量和销量,推动企业持续扩大经营规模。

二、坚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作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相关技术和生产工艺的自主研发,每年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和设备改进等方面保持着高水平的研发投入,2022年、2023年、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7.83亿、11.50亿、14.58亿,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7.13%、10.05%、12.64%。

(一)加大研发投入及创新要素配置

公司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项目激励等多种激励方式保证团队成员的稳定性;对团队多层次人才进行定制化培训,促进公司团队不断创新和成长,综合提高公司人才和技术储备能力,使公司保持持续的竞争力。公司研发人员持续增长,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为3,632人。

2025年,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加大在核心产品及核心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持续引进业界高质量技术人才,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创新研发理念。紧密围绕客户需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动公司产品创新,不断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通过产品创新,进一步激发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并实现公司价值的全面提升。

(二)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已授权有效国内专利2,205项,其中发明专利698项,实用新型专利1,483项,外观设计专利24项。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和自主研发,持续在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高安全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技术、高能量密度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技术、快充电池关键材料及应用技术等关键方向上进行研发攻关,在锂离子电池尤其是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制造领域积累深厚的技术实力。

(三)提前布局前沿技术

公司基础研发团队从电池基础机理及理论模型入手,结合技术及商品未来演进方向,对前端新材料、前沿技术、理论技术持续攻关研究,提前布局开发面向未来产品需求的关键材料及技术,并以不断深入的基础机理理解指导后续的平台及产品开发工作。

三、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治理架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各专业委员会按照职责开展工作,有效增强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确保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相应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制度指导的有效性;持续重视内控体系建设及监督效能,提高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为经营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

(二)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公司以“绿色能源 驱动未来”为愿景,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持续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管控力度,调整能源使用结构,投入高能效比设备,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推动企业实现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2025年,公司将继续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三)完善上市公司内控合规机制

公司设有法务与风控中心,深度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决策的审核把关,牵头组织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合规体系有效性运行评估等各项工作。公司内部审计部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对各事项展开审计工作。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一)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及薪酬依据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已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指标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预测企业未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考核目标具体数值的设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并充分考虑了本激励计划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及调动员工积极性。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激励对象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条件。

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构成,并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部门及个人岗位职责和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核发。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

公司与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始终保持紧密沟通,通过及时传达最新的监管政策法规、组织参加证监局与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以及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确保规范履职。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履职支撑,持续提升其履职能力,推动公司“关键少数”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或参与相关培训,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强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责任意识、责任担当和自律合规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合理运用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维护公司股票价值。

(一)分红方案

公司持续稳定现金分红,上市以来,公司在充分考虑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条件下,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累计超6亿元。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公司将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的发展成果。

(二)稳定股价方案

为切实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市值管理制度》”)。公司将根据《市值管理制度》加强市值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开展投资者说明会

2025年,公司将开展至少3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工作,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合规的基础上,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传递公司价值。

(二)投资者交流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调研、接听回复投资者来电、来函及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为投资者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多种形式,充分和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关切,接受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情况:为规避和防范材料价格、汇率波动的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其中:1、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碳酸锂、镍、铜、铝等,主要在国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期限内”)。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拟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预期成效等因素,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同时,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交易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主要在国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碳酸锂、镍、铜、铝等。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2、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流动性安排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

5、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原材料价格和外汇市场汇率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市场行情波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交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3、资金风险:当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可能存在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7、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或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均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均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原材料及外汇衍生品,遵循汇率风险中性的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制定严格的《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内部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会加强对相关原材料市场和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的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率和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应对市场价格及汇率波动的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和披露。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22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四)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实施方式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就该事项实施情况及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台账,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账务核算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短期委托理财,能够获取更多的财务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冠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

●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等融资业务(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包括与客户所签署销售合同下的履约义务、厂房租赁的履约义务、代开保函等)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0.76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等融资业务(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8亿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包括与客户所签署销售合同下的履约义务、厂房租赁的履约义务、代开保函等)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等,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满足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对外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二)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一切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0.76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0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9.91%。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上接5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