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5-042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纪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2025年4月延长至2026年4月;公司“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建筑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因相关生产设备设施的采购和配置在逐步实施,募投项目的投产以及产能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公司考虑优化募投项目生产布局,因此拟同意未来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部分募投场地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场地时再转为自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可转债转股和股份回购注销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威派格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
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派格”)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2025年4月延长至2026年4月;公司“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建筑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因相关生产设备设施的采购和配置在逐步实施,募投项目的投产以及产能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公司考虑优化募投项目生产布局,因此同意未来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部分募投场地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场地时再转为自用,该方案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产收益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47.45万股,发行价格为11.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98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04.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8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BJAA11017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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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同时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多种因素,经公司研究后,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对募投项目中“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进行延期调整,由2025年4月延后至2026年4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67,14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派菲克智慧水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主要为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拓展公司产品应用场景、提高客户粘性,同时进一步提升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夯实行业地位,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政策变动、市场环境及整体工程进度等因素的影响,上述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截至目前,募投项目的建筑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并已部分投产,其余生产设备的采购和配置在逐步进行,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
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做延期调整。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2025年4月延长至2026年4月。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建设任务的协调,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保障募投项目能够按期完成。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情况
公司“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建筑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并已部分投产,其余生产设备的采购和配置在逐步进行,募投项目的产能释放尚需一定时间。该募投项目部分已建成场地暂时性闲置,为提高公司场地利用效率和公司资产收益率,公司拟在满足募投项目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生产布局进行优化,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投场地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场地时再转为自用。
五、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延后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公司在满足现有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部分场地对外出租,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产收益率。以上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在项目后续具体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并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的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长并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事宜。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场地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威派格”)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可转债转股和股份回购注销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威派格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现将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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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变更后的具体经营范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
至2025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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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会议召开5日前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所网站供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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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寅君
邮政编码:201806
电话:021-69080885
传真:021-69080999
4、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证券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出席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