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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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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承担了公司有关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55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1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890,485.2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91,827,060.07元,提取法定公积金9,182,706.01元,本年度分配现金股利10,800,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4,460,584.88元,截至 2024 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66,304,938.9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为体现对广大股东的回报,经综合考量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银行授信情况等因素后,公司决定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3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800,000.00元(含税), 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3.6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年至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36,000,000.00元(含税),满足公司最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经综合考量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银行授信情况等因素后,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地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决定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3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800,000.00元(含税), 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3.69%。

三、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其他说明

1、在上述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55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5-018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2,751,855.08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7,536,647.03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增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5,232.79元,相应增加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45,232.79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认为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55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5-019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内容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部分内容相应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55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5-020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制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公司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关于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3、关于监事薪酬

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均按月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年终奖金。绩效薪酬以业绩为基础确定,年终奖金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如本办法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55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5-021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34%。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上海树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5,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达电声”)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2025年度公司预计将为控股子公司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共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树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树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均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相关主体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如未来公司实际运营中对外担保超出上述额度的,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上述担保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内签订担保协议的,公司将按照担保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义务并按照规定进行披露;在额度有效期内未签订担保协议的,则担保额度失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担保额度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爱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MACU8AW353

成立日期:2023年8月1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1,458.3334万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华市义乌市稠江街道杨村路300号一楼107室(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共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4、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5、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共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树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竺素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22QY65

成立日期:2017年4月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66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668号202室-14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电子科技、光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仪器仪表、照明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汽摩配件、机电设备、通讯器材、新型膜材料、黏胶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树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4、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5、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树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共达、上海树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五、审议情况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该等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故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4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79%;本次拟提请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3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55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5-022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抵押担保、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承承兑汇票及贴现、商业汇票贴现、贸易融资、保函、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出口押汇、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国内保理融资、福费廷、出口信用证保险项下押汇、打包放款、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意见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相关的所有文书。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55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5-023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们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在此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