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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大额申购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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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人民币份额的限制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美元现汇份额的限制金额单位为美元。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暂停本基金大额交易业务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人民币A类份额或C类份额的金额应等于或低于50,000.00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人民币A类份额或C类份额的金额高于50,000.00元,本公司将对超限申购申请确认失败。在上述规则下,客户通过全部代销机构的超限申购申请,本公司将确认失败;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及直销电话交易的超限申购申请,本公司将确认失败;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的超限申购申请,本公司有权基于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受理或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本基金大额交易业务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美元现汇A类份额或C类份额的金额应等于或低于5,000.00美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美元现汇A类份额或C类份额的金额高于5,000.00美元,本公司将对超限申购申请确认失败。在上述规则下,客户通过全部代销机构的超限申购申请,本公司将确认失败;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及直销电话交易的超限申购申请,本公司将确认失败;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的超限申购申请,本公司有权基于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受理或拒绝该笔申请。
(3)上述规则针对本基金人民币A类份额、人民币C类份额、美元现汇A类份额和美元现汇C类份额分开计算进行限制。
(4)因QDII额度控制的原因,本基金管理人除按照上述规则进行限制外,还将有权视当日实际交易情况对限制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范围内的申请给予整体比例确认,比例确认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5)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若后续开通,则转换转入金额将与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按照不同份额类别合并后并按照上述金额和规则进行限制。
(6)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和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照常办理。
(7)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8)本公司再次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9)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ftsfund.com
(10)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A100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富兰克林国海中证A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国富中证A100LOF;交易代码:164508;以下简称“本基金”)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5年04月07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995元,截至2025年04月08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1.130元,出现较大幅度溢价。提示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较大损失。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注意投资风险。
若本基金在公告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