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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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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8版)

按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监事会审议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391,045,2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44,165,685股,剩余1,346,879,522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69,375,904.40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拟对2024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运行、履职情况及绩效奖励政策,制定了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5-01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主要业务板块为化工、能源及码头装卸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聚氯乙烯数据未包含贸易。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脂肪醇(酸)系列产品、聚氯乙烯、氯碱、磺化医药系列产品、硫酸(总酸量)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注:氯碱销售均价为双吨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仁油及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乙烯、工业盐、甲苯、硫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至4月1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21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沈高庆先生

独立董事:李郁明先生

财务总监:杨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庆营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至4月1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3-85580699

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5-01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股份中部分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1、2023年回购计划: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3.1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经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1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40元/股。

原定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拟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500万股,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数量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结果为准。

2、2024年回购计划: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1.9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经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9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58元/股。

原定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拟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500万股,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数量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结果为准。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公司2023年、2024年回购计划的实施情况如下:

注:使用资金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3年、2024年回购计划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上述两次回购计划均已完成。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说明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的需要,以及2023年、2024年回购股份计划既定用途,公司对前述两次回购股份合计34,165,685股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91,045,207股变更为1,356,879,52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回购股份中其余股份安排

本次注销完成后,2023年、2024年回购计划合计尚余1,000万股存于公司专用回购账户内,按原定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合计预计不超过1,000万股,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为准。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在披露各自回购计划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其中:2023年回购计划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于2024年3日1日披露,2024年回购计划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于2025年4日9日披露)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的每股内在价值,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净资产收益率,有利于公司股价稳定,维护股东利益,促进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时,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注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5-02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由此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本次拟注销注册资本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内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30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环山路88号嘉化研究院二楼综合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30日

至2025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上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韩建红、沈高庆、王宏亮、王敏娟、汪建平、杨军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的8:30-16:30。

(五)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

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务联系方式:0573-85580699

公司传真:0573-85585033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邮编:31420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