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郑坚雄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补选杨歆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成为董事后,杨歆先生将承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杨歆先生上述职务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磨莉女士的辞职报告。磨莉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磨莉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磨莉女士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磨莉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严谨务实,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于磨莉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杨歆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杨歆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接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补选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杨歆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杨歆先生的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杨歆先生简历
杨歆:男,1983年出生,研究生,中级经济师,中共党员。自2007年起先后任职于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深圳泛盈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至今,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
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会议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的《关于向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临时提案应当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轻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7.80%,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认为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对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栋1907-1908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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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注意事项
1、上述第8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5、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2025年4月23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栋1907-1908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登记时间:2025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6、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栋1907-1908
联系电话:(020)82162933
邮箱:dm@hongmian000523.com.cn
邮编: 510627
联系人:刘垚先生
7、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3;
2、投票简称:红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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