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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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拟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2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以及《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要求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客观等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7,964,24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20元,共计募集资金179,305.65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1,393.06万元(该部分为不含税金额,属于发行费用),持续督导费400.00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177,512.5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4年3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2.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7,700.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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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应结余募集资金比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少73.73万元,系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81.9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收益8.17万元转入公司一般户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于2024年4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鹤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的银行账户已于2024年6月注销,所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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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本报告期的使用情况,参见“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世运电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722.96万元。置换金额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于2024年4月24日出具了《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221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置换4,722.96万元,合计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共计人民币4,722.96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人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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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世运电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世运电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世运电路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世运电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3-111号);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附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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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9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