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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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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6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拟定了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来建良、章逸丰、金杰峰、朱艳秋、吴薇、滕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含税)。

独立董事楼翔、伊国栋、杨将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拟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章逸丰、金杰峰、朱艳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购买责任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9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关联董事吴薇、来建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国内信用证等,授信额度的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独立董事楼翔、伊国栋、杨将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议案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8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6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3,136.42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10,135.600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8.81万元(含税)。

2、2024年度中期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0,135.6006万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6.78万元(含税),已于2024年12月4日完成权益分派;

3、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99.6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165.24万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0.7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1,165.59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0%。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经营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充分考虑了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5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因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额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预算:不超过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7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40,000万元人民币。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薇、来建良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该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故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来建良、杭州智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中核集团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于中核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中核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同时,基于谨慎原则,认定中核集团下属单位与公司亦构成关联方。

2.公司控股股东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之远”)于2024年8月成为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盛文”)的控股股东,公司与合肥盛文同受行之远控制,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规定,公司与合肥盛文之间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3.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和有关保密规定,对中核集团下属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豁免披露处理。

(二)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关联交易业务往来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相关进度进行收付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或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8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预计在2025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国内信用证等,授信额度的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0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重新制定《公司章程》,本次修改的核心内容包括规范股东权益保护条款、不再设置监事会,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等。

本次重新制定《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修改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会议事行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重新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次重新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