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6版)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撤回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广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4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报酬根据其担任的公司具体岗位,履行公司薪酬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现有总股本23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公司将根据2025年相关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1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1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额度内,依法为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担保额度的预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及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
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8日下午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 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sml@haistar.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8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周小兵 先生
南通新海星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健 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苏美丽 女士
独立董事:徐光华 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8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sml@haistar.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13-86726111
邮箱:sml@haistar.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8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小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独立董事顾卫平及其他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光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卫平)》《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学军)》。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针对公司202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审查,认为其报酬情况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考核方案合理,薪酬水平适宜,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以现有总股本23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意对此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评估意见》。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5年5月16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证券事务部全权办理股东大会准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52,086,709.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39,2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3,52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43,52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9.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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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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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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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公司将根据2025年相关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17日,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申请授信事项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10,000.00万元。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票据池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本年度银行授信融资采用信用、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事项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