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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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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累计不超过10,529.00万元人民币和100.00万美元,实际发生额为3,234.02万元人民币和115.00万美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临汾华翔康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晶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3月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西省临汾市临汾开发区河汾一路1号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二级医疗器械、医用防护口罩、非医疗器械劳保口罩及日常防尘口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临汾华翔康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二)山西华成攒碳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焕然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7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西省临汾经济开发区甘亭工业园第九大道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拆解;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装卸搬运;物业管理;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华成攒碳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临汾华翔循环科技园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临汾华翔循环科技园有限公司持股51%。

(三)广东兴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焕然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9月27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均安社区畅兴工业园三期均凯路3号之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兴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四)广东共成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敬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圣堂大街14号B座三层3168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农业机械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仪器仪表修理;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特种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旧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广东共成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临汾华翔恒泰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华翔共成实业有限公司之持股92%的控股子公司。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均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未使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实施业务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三)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四)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额度

本次拟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为: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六)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的成本;

(二)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运营平台负责组织实施。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目前销售包括内销和外销两部分,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且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同等价值人民币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有效期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66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供应链或其他品种融资及特别授信额度。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等,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提供授信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及租赁、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授信期限及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的相关融资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本授权有效期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041609。

(三)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请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参会请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2025年5月8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证券部送达地址详情如下:

通讯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封请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041609

传真号码:0357-3933636

联系电话:0357-5553369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7-5553369

联系传真:0357-3933636

电子邮箱:zhengquanbu@huaxianggroup.cn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41609

(二)参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翔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17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华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65元/股的130%(即15.15元/股)。若未来连续11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5.15元/股),将会触发“华翔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根据《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将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华翔转债”。

一、“华翔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亿元,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5%、第六年为3.0%,存续期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5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翔转债,债券代码:113637。

“华翔转债”自2022年6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2022年6月28日至2027年12月2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2.9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5.15元/股。

二、“华翔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的赎回条款为: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17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5.15元/股),若在未来十一个交易日内仍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华翔转债”的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华翔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和现行法规要求,于触发本次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是否赎回“华翔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