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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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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8版)

经营范围:医院被服洗涤、租赁服务;纺织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孙公司。

13、南京联方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雄剑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E5栋三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中药提取物生产;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物业管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孙公司。

14、联途数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旻昊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区管委会院内平房1号(集群注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翻译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孙公司。

15、江苏联环颐和堂中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世庆

注册资本:6,765.31万元人民币

住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怡康路17号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茶叶制品生产;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16、江苏联华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建川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佑康路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认证咨询;计量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孙公司。

17、江苏联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华侨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路2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综合服务费价格:2020年5月,本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处理设备托管协议》〉和《综合服务协议》,委托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本公司拥有的污水处理设备并负责污水处理相关事宜。2023年5月本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了该协议。公司将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运营管理与污水处理全权委托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托管费用结算方式为按季结算,乙方每季度应向甲方支付托管费人民币55万元(不含税),不足一季度的按照(已履行的天数/90*55)万元计算,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支付。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或内部核定价向本公司提供有偿的综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向本公司提供安保、环保、生活后勤等,除上述收费外,考虑到服务成本和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就所提供的综合服务收取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季度20万元。

2、原辅料、药品、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采购价格:上述交易价格公允,且对方给予本公司同等条件下优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因此,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交易均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进行,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3、设备维修价格:按市场价格向扬州联通医药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维修费用(包括加工费和材料费),价格不高于扬州联通医药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给第三方的平均价格。

4、销售药品、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价格不低于本公司提供给第三方的平均价格。

5、许可关联方使用商标:公司与江苏联环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联环大药房在许可范围内有偿使用公司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注册证号:1038793、1038794),联环大药房向我公司每年支付许可使用费2万元(含税),许可使用期限为5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起算。

6、扬州市联环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体检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方式为按合同约定,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符合公允性原则。

7、公司向关联方扬州联通医药设备有限公司、扬州市欧华迪卫生洗涤有限公司、南京联方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租赁,分别签订了租赁协议。期限3年,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

8、公司接受关联方江苏联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租赁并签订租赁协议,期限5年,结算方式为按合同约定,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符合公允性原则。

9、公司接受关联方江苏联环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供的健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健康讲座、健康体检、中医养生、医疗保健、中医体检等服务,服务费用为50万/年,具体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符合公允性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联环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联环药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联环药业(安庆)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以自有资金增资8,0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的适应市场新形势的发展,提升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环药业”)全资子公司联环药业(安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安庆)”)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增加联环(安庆)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联环药业(安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从5,000万元人民币增至13,000万元人民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环药业(安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5MA2W9HCK5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涂斌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29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霞虹路18号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销售;药品相关技术的授权使用、成果转让、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三)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联环(安庆)的总资产39,670,649.12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37,651,140.49元人民币,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人民币,净利润-178,153.09元人民币。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联环(安庆)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联环(安庆)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其后续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四、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完成后,联环(安庆)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增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监管政策导向,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环药业”)自2024年起大力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与积极实践,公司在创新发展、股东回报、投资者沟通及公司治理等多个维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精耕,筑牢发展根基

公司作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核心业务覆盖医药制造与医药流通两大领域,产品涵盖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以及医疗器械等多元品类。在医药制造板块,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强化优势品种的市场地位,积极布局创新药与高端仿制药研发管线;医药流通业务则依托完善的配送网络与专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市场份额与运营效率。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与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坚持生产经营和安全环保两手抓两手硬,坚持科技创新和深化改革同推进同落实,通过加强研发、精细管理、成本控制以及市场拓展等一系列举措,实现了高质量发展的新跨越。

二、优化分红政策,强化股东回报

公司始终秉持“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优化利润分配政策,建立了科学合理、稳定可持续的分红机制。在制定分红方案时,充分考虑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利益诉求,确保现金分红既能满足股东合理回报需求,又能为公司长期发展预留充足资金。

2024年度,公司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40.56万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9%。此次分红延续了公司一贯的稳定分红政策,切实保障了股东的投资收益,彰显了公司对股东权益的尊重与维护。

三、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坚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构建多元化创新体系,加强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达27,696.40万元,同比增长95.93%,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2.82%。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自立自强,全年成功完成了多个品种的立项工作,持续推进创新药、特色制剂、高端仿制药等品种的研发进度。创新药方面,LH-1801顺利召开Ⅲ期临床研究者大会,完成了LH-1801Ⅲ期联合二甲双胍临床试验受试者入组,LH-1901获得临床批件,启动了I期临床试验研究,仿制药方面,获得了替莫唑胺胶囊、依巴斯汀口服液、醋酸阿比特龙片、盐酸莫西沙星片、他达拉非片(10mg)、吡拉西坦注射液、地高辛注射液7个制剂和沙库巴曲原料药在内的8个生产批件以及咪达那新片、LH-1901、利多卡因丙胺卡因气雾剂3个临床批件。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价值传递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平台,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与发展战略。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活动等多种渠道,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解答投资者疑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

2024年,公司举办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业绩说明会,邀请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进行交流,详细介绍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以及战略举措,认真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

五、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企业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规范运作能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形成了科学决策、有效监督、规范运作的治理机制。

2024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与流程,加强了对重大决策、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点领域的管理与监督。通过开展定期培训与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董监高人员的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

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企业活力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内培外引、优化激励机制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024年,公司加大了高端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等方式,吸引了一批具有丰富行业经验与专业技能的高端人才加入公司。同时,加强内部员工培训与职业发展规划,通过组织各类培训课程、开展岗位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此外,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营造了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七、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踪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优化相关举措,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守初心,牢记使命,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股东回报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本行动方案及评估报告中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联环药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9:00至11: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联环药业证券部

(三)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

邮政编码:225127

电话号码:0514-87813082

传真号码:0514-87815079

联 系 人: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联环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