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推动安徽同路医药分别与Grifols, S.A.(“基立福”)下属公司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基立福全球”)、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GDS”)之间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基立福全球、GDS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分别向基立福全球、GDS出具Bank Comfort Letter(“银行安慰函”或“安慰函”)作为付款保证以提高安徽同路医药的购买信用度,公司为安徽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
鉴于基立福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在表决权委托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控股股东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盈康”)与基立福构成一致行动人,基立福全球及GDS均为基立福的下属子公司。上海莱士董事长谭丽霞女士担任海尔集团董事局副主席等相关职务;上海莱士董事Amarant Martínez Carrió先生担任基立福东亚事务副总裁、基立福关联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西班牙基立福总部的行政领导团队成员等职务。上海莱士持有基立福的控股子公司GDS45%股权,上海莱士副董事长兼总经理Jun Xu(徐俊)先生担任GDS董事。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前述三位董事谭丽霞女士、Jun Xu(徐俊)先生、Amarant Martínez Carrió先生回避了表决。
一、基本情况
2019年3月,公司与基立福等签订了《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在生产质量规范、知识产权、技术研发、管理经验、销售渠道、工程和协作服务等多个领域展开深入合作。
2024年1月,海尔集团、海盈康与基立福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根据股份购买协议的相关约定,基立福承诺与上海莱士以及海盈康签署一份新的排他性战略合作协议,在生物科学和诊断领域,就基立福在中国目前已有和未来开展的所有业务经营达成排他性合作和战略合作关系,并就质量和生产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授权安排或技术转让、经销安排、工程和协作服务等合作事项作出约定。根据该约定,公司于2024年6月与基立福和海盈康签署了《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
(一)白蛋白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事项
2021年起,公司与关联方基立福下属公司Grifols International, S.A.(“基立福国际”)(后交易主体变更为基立福全球签署《独家代理协议》,基立福方指定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安徽同路医药、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郑州莱士”)及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康”)为其白蛋白相关产品的独家经销商。公司指定安徽同路医药负责上述业务。2024年度,公司与基立福全球就代理白蛋白相关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87亿美元。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基立福全球就代理白蛋白相关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20亿美元。
(二)核酸检测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事项
2022年起,公司与GDS签署了《独家经销协议》,GDS指定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同路生物、安徽同路医药、郑州莱士及浙江海康为其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以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商;公司也指定安徽同路医药负责上述业务。2024年度,公司与GDS就代理其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以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13亿美元。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GDS就代理其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以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20亿美元。
(三)签署安慰函暨担保事项
为了推动上述两项独家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上海莱士将根据基立福全球、GDS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分别向基立福全球、GDS提供银行安慰函作为付款保证以提高安徽同路医药的购买信用度,上海莱士为安徽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本次,公司向基立福全球出具的安慰函中对安徽同路医药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5.20亿美元;公司向GDS出具的安慰函中对安徽同路医药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0.20亿美元,具体的担保金额在安徽同路医药分别与基立福全球、GDS之间实际履行的协议金额范围内,担保期限自上海莱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上海莱士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莱士为安徽同路医药提供付款保证构成担保,上述事项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银行安慰函等文件。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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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中由于担保额度单位为美元,为了保持单位一致,该比例为最近一期(即2024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折算价计算的比例,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上述“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徽同路医药对基立福控股子公司基立福全球、GDS的应付账款金额。(相关担保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公告》)
安徽同路医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RB73W5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8日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燕子河路376号倒班宿舍二层217-224、三层319-327
法定代表人:张良斌
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消毒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同路生物100%股权,同路生物持有安徽同路医药100%股权,安徽同路医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徽同路医药的资产总额为329,302.44万元,负债总额为194,027.3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为194,027.35万元),净资产为135,275.0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75,037.83万元,利润总额为48,501.41万元,净利润为36,620.5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经查询,该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银行安慰函主要内容
(一)向基立福全球出具安慰函
为了推动安徽同路医药与基立福全球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上海莱士将根据基立福全球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向基立福全球提供银行安慰函作为安徽同路医药的付款保证以提高安徽同路医药的购买信用度。该银行安慰函主要内容如下:
针对基立福全球与上海莱士及所有关联方之间的独家经销协议,以及基立福全球向安徽同路医药销售白蛋白等事宜,上海莱士通知基立福全球,上述公司是上海莱士的下属公司。
上海莱士作为经销商和母公司,安徽同路医药作为关联公司,双方有义务与基立福全球在实际履行的协议金额范围内进行货款结算。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20亿美元。
此外,如果上海莱士决定处置全部或部分安徽同路医药股权,上海莱士会事先通知基立福全球,并用双方认为合适的协议进行替换,或向基立福全球付清截至该日期应付给基立福全球的余额。
本函有效期限自上海莱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上海莱士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二)向GDS出具安慰函
为了推动安徽同路医药与GDS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上海莱士将根据GDS所在地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向GDS提供银行安慰函作为安徽同路医药的付款保证以提高安徽同路医药的购买信用度。该银行安慰函主要内容如下:
针对GDS与上海莱士及所有关联方之间的独家经销协议,以及GDS向安徽同路医药销售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以及血液筛查试剂盒等事宜,上海莱士通知GDS,上述公司是上海莱士的下属公司。
上海莱士作为经销商和母公司,安徽同路医药作为关联公司,双方有义务与GDS在实际履行的协议金额范围内进行货款结算。预计金额不超过0.20亿美元。
此外,如果上海莱士决定处置安徽同路医药全部或部分股权,上海莱士会事先通知GDS,并用双方认为合适的协议进行替换,或向GDS付清截至该日期应付给GDS的余额。
本函有效期限自上海莱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上海莱士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除2024年5月21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向基立福全球、GDS出具银行安慰函作为付款保证以提高安徽同路医药的购买信用度,该事项构成公司对安徽同路医药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14,320.83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2%。
2、公司本次担保如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有效期内的担保终止(即2024年5月21日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对安徽同路医药的担保事项),公司本次对安徽同路医药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5.4亿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6%,具体的担保金额在安徽同路医药与基立福全球、GDS实际履行的协议金额范围内。
除上述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形式的担保,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方基立福全球及GDS分别出具银行安慰函暨担保事项是为了推动下属公司安徽同路医药与基立福全球和GDS相关产品独家代理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安徽同路医药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本次出具银行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本次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安徽同路医药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出具给基立福全球的《Bank Comfort Letter》;
3、出具给GDS的《Bank Comfort Letter》。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3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含)人民币80亿元,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授信总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含)人民币80亿元,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如单笔授信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2、授信用途
使用授信额度申请的贷款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投资等需求。
3、授权期限
本次授权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期限以商业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商业银行贷款等相关业务的办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银行授信相关的申请事宜,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或“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的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现金管理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选择信誉良好的优质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
(七)授权实施
为便于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及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与该事项相关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应合同文件。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产品购买业务前,必须事先经由上海莱士财务负责人审批。具体执行工作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落实。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上海莱士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及子公司法人依据上海莱士财务负责人决策结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并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等。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次网上说明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5:00-17:0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的方式
3、出席人员: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Jun Xu(徐俊)先生,独立董事卜祥瑞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峥先生、财务负责人陈乐奇先生等。
4、投资者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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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上接17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