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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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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11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74,2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12%,具体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2024年度的考核结果相符,提请公司董事会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为111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五、股权激励条件成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对于保证公司业绩稳步快速提升,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锁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39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要求首次执行时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规定,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不影响可比期间的净利润。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40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15 点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三一产业园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梁稳根、唐修国、向文波、易小刚、周福贵、袁金华、毛中吾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 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 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4月29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 系 人:樊建军

5、联系电话:0731-84031555 传 真:0731-84031555

6、电子邮件:fanjj2@sany.com.cn

7、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经开区三一工业城新研发楼5楼 邮编:41010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31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17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议案》。

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度绩效合约》等规定,经公司人力资源总部、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薪酬考核

二、2024年度监事薪酬考核

三、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说明:独立董事津贴每年12万元,监事津贴每年3万元,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职工监事领取的岗位薪酬由公司管理层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监事薪酬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33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17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尹卫华先生,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邝新亮先生,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开始担任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签署/复核其他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菲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了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物制药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3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相同。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2024年度执业过程中,安永华明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34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17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目的

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以及所涉及的币种,均匹配公司的国际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均金额较大,且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加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香港平台全资子公司操作普通远期外汇交易、利率掉期及货币互换、外汇期权等业务,从而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以及所涉及的币种,均匹配公司的国际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业务品种

普通远期外汇交易双方约定于未来某一特定日期,依照交易当时所定的币种、汇率以及金额进行交割。远期交易可以到期全额交割也可以反向平仓差额交割。公司针对欧元(日元)进口付汇,采取买欧元(日元)卖美元远期交易进行对冲。

利率掉期交易是双方按约定将同币种的贷款互相交换付息方式的交易,如以浮动利率交换固定利率或另一种浮动利率。公司通过利率掉期,将美元贷款浮动利率转换成固定利率,以对冲利率风险。

货币互换交易是指货币不同的贷款之间的调换,包括本金和利率的调换。公司通过货币互换交易,将美元贷款换成欧元(日元)贷款,以对冲贷款的汇率及利率风险。

外汇期权交易是期权买方在到期日以执行价格买入指定数量的货币并卖出另外一种货币的权利而非义务。相对于外汇普通远期,当市场价格更加有利时,企业可以选择不行权,直接在即期市场操作。购买外汇期权需要支付期权费。外汇期权交易仅作为以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补充。

三、业务额度及预计投入资金

用于以上衍生金融产品的交易金额,均为对冲业务风险,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量。公司所操作衍生金融产品均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不占用公司资金。

四、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我司操作的衍生金融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性风险:在操作衍生金融产品时,如发生交易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记录,将可能导致衍生金融产品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若交易员未充分理解业务信息及衍生金融产品条款,将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对业务信息传递、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出明确规定。

2、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公司内部稽核部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易流程及审批信息进行核查。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该业务匹配公司的国际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36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8.8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需由公司回购注销,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17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8.8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需由公司回购注销,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4、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此次授予的2,238.625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9 月15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185万股,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2023年11月15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

7、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4 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注销激励对象2022年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0,762,200 股,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2024年7月19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次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53.495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获授的5.30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8.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069%。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66元/股;2023年5月31日,公司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每股分派现金红利0.16元;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50元/股(9.50元/股=9.66元/股-0.16元/股)。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66元/股,2024年5月31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6元, 2024年6月21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22元,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调整为9.66-0.16-0.22=9.28元/股。

若后续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将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四)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原因,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2022年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30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在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后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75,451千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974,108千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61,608千元。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在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后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8,474,978,03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46,177,313股后,即以8,428,800,72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每股派发0.36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34,368,260.64元(含税)。据此测算,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78%。2024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及行业当前的发展阶段、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上接2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