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0版)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慧玲,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莉,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润,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慧玲、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莉、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润,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2023年8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张慧玲、陈思荣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了警示函措施。
2024年12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予以监管警示,对项目签字会计师张慧玲、陈思荣予以通报批评。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年公司审计费用共计62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本次聘任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董事会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因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形成库存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库存股不派发现金红利,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在公司2025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在2025年进行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4年度现金分红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32,383,327.31元。
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以及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06,995,283股,以此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701,748,820.7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69%。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因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形成库存股,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库存股不派发现金红利,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注:1.上表中的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2.上表不含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三)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5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在2025年进行中期分红,预计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11楼110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或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B栋10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信息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电话:0592-6516003,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捷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五、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报告全文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623万元(不含税)。
九、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07亿股,以此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7.02亿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69%。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因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形成库存股,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库存股不派发现金红利,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同时,在公司2025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在2025年进行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十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全文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二、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报告全文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三、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
以上第一至十三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二、三、四、七、八、九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以上第一、二、五、六、九、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4年1-12月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分别计提减值损失17.71亿元、3.07亿元。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单项计提超过净利润10%的情况说明
1. 公司与西王系(包括西王特钢有限公司、西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西王药业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业务合作,产生对西王系的业务往来债权,西王系已提供相应抵质押物,包括西王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西王特钢有限公司部分产能和设备等。根据相关市场及对应主体的经营情况判断,上述抵质押物价值可能发生了变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对西王系往来债权计提减值损失共计9.88亿元,减少公司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计提比例为56%,剩余未计提部分均有对应的抵质押物。
2.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整体受让公司对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债权,受让价格为897,426.59万元。根据转让协议约定,象屿集团分三期向公司支付受让价款。2025年1月15日,公司已收到象屿集团支付的第一期债权受让款合计269,227.98万元。根据相关会计政策,象屿集团分期支付债权款会有折现影响,公司2024年按照折现影响计提坏账准备2.93亿元,减少公司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亿元。对于应收象屿集团的债权转让款,公司确认长期应收款,后续将逐期确认与减值损失对等的利息收益。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金融资产相关项目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与估计。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7,138.3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9,682.0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46,670.89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867.85万元及应收票据坏账损失-82.4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将资产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0,718.75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31,399.89万元,预付款项减值损失-859.25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70.08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8.02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上述各类减值损失20.79亿元,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7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