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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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担保是为补充能瑞电力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子公司能瑞电力业务的发展,能瑞电力的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能瑞股份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南京分行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能瑞电力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经营周转类额度4,000万元、固定资产类额度2,000万元),授信有效期限均为一年。前述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16,000万元,由公司为前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能瑞股份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南京分行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同意能瑞电力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经营周转类额度4,000万元、固定资产类额度2,000万元)。前述授信有效期限均为一年。前述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16,000万元,由公司为前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能瑞股份及能瑞电力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发展,能瑞股份及能瑞电力的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095.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6%,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合计24,313.76万元,其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401.69万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912.08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9日和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以往坏账损失发生额及其比例、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等相关信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年末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做出了合理估计,并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单项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计提了坏账准备。
经测试,公司本期其他应收款应计提坏账准备4,864.39万元,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2,061.80万元、应收票据应冲回坏账准备14.11万元,合计应计提坏账准备6,912.08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7,401.69万元,资产减值主要情况如下:
(1)商誉减值
公司因2017年合并南京能瑞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111,876.57万元,2019年已计提减值55,995.00万元。公司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商誉资产组进行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人民币64,100.00万元,低于账面价值71,073.74万元。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商誉减值6,973.74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古都金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对外投资设立的联营企业深兰智能产业发展(洛阳)有限公司及北京华盛开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现明显减值迹象。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及财务状况,结合相关法律意见书,判断相关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556.08万元。
(3)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等,年末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898.0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减少了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4,313.76万元(未考虑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2025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延寿路4号,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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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至议案5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议案6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二)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10:00至下午16: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16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公司。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工信智创大厦3004号金冠股份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应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5年5月21日会议前半小时进行签到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帅
联系电话:010-68712663
邮箱地址:jilinjinguan@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工信智创大厦3004号,金冠股份
邮 编:100038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10
2、投票简称:金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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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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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025年4月17日,财政部发布了《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一一充(供)电业务的收入确认》,对“企业提供充(供)电业务”收入确认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充电服务业务应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及应用案例明确了有关会计处理,公司对有关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一一充(供)电业务的收入确认》的内容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方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对首次执行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对财务报表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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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及核算方式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上接24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