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1]公司计划募集资金469,891.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56,062.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062.7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7,999.38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58,108.38万元

[注2]公司“4万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3]公司在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营业收入,“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因不涉及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显著增强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实力,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注4]公司“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于2023年6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完成了该项目的结项审批

公司“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存在结余资金的原因系: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追求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故形成资金节余;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根据合同约定,募投项目存在尚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上述应付尾款及其它后续支出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5]公司“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于2023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权限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事项的具体操作。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上述项目存在结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追求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故形成资金节余;

2.“年产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1)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苏技术”)年产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是在乌苏技术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项目和凯赛(乌苏)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酰胺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启动的,年产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实施时有效利用了上述已建成项目的可共用的资源,比如,利用成盐系统设备的负荷余量;利用车间空置区域,对聚合、切片等设施进行部分配套改造,利用动力、仓储等生产辅助系统的设施余量等,避免了重复建设,有效节约了该项目的建设成本;(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注6]公司“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7]公司“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延期原因系:由于当前项目所在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需要陆续建成投入运行,同时考虑聚酰胺客户需求释放有一定过程,经与当地政府协商沟通,分批投产具有更高的经营效益。因此,公司决定将项目建成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并计划于2024年底先行建成部分产能

[注8]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9]公司前次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202,965.8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10]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超募资金的利息收入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2,149.7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0年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68,19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3.4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56,062.1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062.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7,999.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3-6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11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4万吨/年生物法癸二酸项目”变更为“40000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实施地点由“山东省金乡县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金乡凯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预留空地自建房产”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购置房产”,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由20,789.00 万元变更为44,19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20,789.00 万元不变,不足部分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2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1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40000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71,102.00万元调整为50,125.00万元,变更募集资金120,977.00万元投入新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3年1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023年8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023年11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1 月 27 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长链二元酸和 2 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以下简称 “乌苏技术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2024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三、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乌苏技术项目”已于2023年11月结项,原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1,264.31万元(扣除项目待支付的相关合同质保金3,157.66万元),公司已将前述51,612.79节余募集资金(含公告发布日至实际投入日产生的利息)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山西转型工业园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凯赛(太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9.875%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现由于资金支付周期较长,乌苏技术项目实际节余资金在上述基础上增加2,149.72万元,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角度出发,拟将上述新增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149.72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乌苏技术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以上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3、上述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

4、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公司将节余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产生的实际投入金额51,612.79万元(含公告发布日至实际投入日产生的利息)。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追求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故形成资金节余。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根据合同约定,募投项目存在尚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由于资金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角度出发,公司拟将上述应付尾款及其它后续支出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49.7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上接37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