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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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产品进行投资,严控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委托理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较为完善健全。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证券类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金融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因素引致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证券投资操作,规范管理,防范与控制风险;同时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的匹配情况,审慎进行证券投资,以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鉴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持续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证券投资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内有效,不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此额度,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不包含证券衍生品。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5、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具体品种的期限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视具体情况而定。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证券市场受国内外政治局势、新技术的迭代、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公司证券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公司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等对开展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自有资金的安全,严格把控投资风险;
(2)参与和实施证券投资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同时密切关注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审慎进行证券投资。
(3)为防范风险,投资前应汇集各方信息加强市场分析及调研,投资操作人员应建立投资盈亏情况台账,定期报送公司董事长,并抄报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督促下,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证券投资情况的日常监督,每季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核实,并形成书面报告并向管理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
(5)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游泽侯,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星源材质、华特气体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申菱环境、华特气体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婷婷,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福昕软件、睿能科技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资质和业务水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内容客观,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工作量、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文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张华(报告期任职)、朱维彬向董事会书面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维彬先生、郑蕾女士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已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数据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合法、合规及合理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持续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9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委托理财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证券投资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开展公司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的总体评价及提议,董事会同意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议案》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情况,现定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5:30至17: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举行2024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在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9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现场投票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现场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出席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律师。如律师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与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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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4)、(6)、(7)、(8)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5月15日8: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15日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9楼证券部,邮政编码:51066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穗娟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电子邮箱:zqb@kingteller.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7”,投票简称为“御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投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作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参加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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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于上述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提案,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3、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表决意见内作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委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