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7版)
■
修订后的全文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9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负责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相关业务,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参照2024年度标准协商后确定。相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及诚信记录后,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0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 18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
2025 年 4 月 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18号准则解释,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使得公司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原则,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项金融资产、存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18.4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合并报表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18.48万元,减少利润总额818.48万元,减少净利润616.53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18.48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减值准备-11.53万元。
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9.26万元。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0.7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准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 5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及公告于 2025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也于 2025 年 4 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6.02关联股东为张宁、张元园、张宏保;6.03关联股东为施旻霞;7.02关联股东为孙峥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朱国强、张滨
电话:0572-2756170
传真:0572-2756309
邮箱:investor@dehong.com.cn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德宏股份证券部
邮编:313000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30日(星期三) 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图文显示+网络文字互动问答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3日(星期三) 至04月2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预征集问答”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dehong.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30日 上午 11:00-12: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图文显示+网络文字互动问答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30日 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图文显示+网络文字互动问答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秦迅阳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明先生
董事会秘书:朱国强先生
独立董事:叶肖华先生、洪林先生、陈福良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30日 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3日(星期三) 至04月2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预征集问答”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dehong.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滨
电话:0572-2756170
邮箱:investor@dehon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