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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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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6版)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股东大会”“总经理”的表述统一分别调整为“股东会”“经理”,删除了“监事”“监事会”等相关表述,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的条款较多,本次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公司部分内控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有的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依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制定部分内控制度。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实施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9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06号文《关于同意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爱博医疗”)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2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55元,募集资金总额882,02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8,040,363.48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989,136.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0BJA1205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招商证券担任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因前述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招商证券就相关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024年12月6日,本公司与银河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请银河证券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银河证券作为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完成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公司与银河证券签订保荐协议时,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均已销户或解除监管,因此,无需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IPO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本公司8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单个募集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为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注3:项目全部投产后,2024年10~12月实现收益4,199.98万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40,701,529.76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8,038,298.48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0BJAA120011 号”《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赎回2023年末未到期理财20,000,000.00元。至此,本公司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起,购买的理财产品已悉数收回。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超募资金378.65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用于研发项目,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0.47%。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眼科透镜和配套产品的产能扩大及自动化提升项目”于2024年9月20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4,400,098.74元(截至2024年9月20日,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高端眼科医疗器械设备及高值耗材的研发实验项目”于2024年9月20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7,948.2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爱博诺德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20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0.1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司2021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本公司2022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爱博医疗上述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爱博医疗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银河证券认为:爱博医疗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爱博医疗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0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爱博诺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为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简称“爱博烟台”〕、福建优你康光学有限公司〔为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福建优你康”〕。

● 本次担保金额:2025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3,000万元,用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34,001.86万元,为向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福建优你康其他股东将为该担保事项同时提供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优化贷款结构和利率,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相关预计情况如下:

本年度新增担保正式生效后,新增担保可能用于置换原有担保额度。公司计划解除对爱博烟台的原有担保责任,如对福建优你康公司的新增担保本金超过5,000万元,则对其原有担保责任予以解除。同时,被担保方也将向贷款银行提供资产抵押等形式的担保。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提供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烟台爱博诺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福建优你康光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预计额度,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存量担保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按照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要求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优化贷款结构和利率,满足公司经营和扩张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优你康光学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足以保障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审议的担保外,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001.86万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14.11%和9.72%。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1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信永中和审计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奕莹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5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2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审计收费定价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时间、人员经验与级别对应的收费标准等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等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信永中和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