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4版)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7.36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3.77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59万元(不含税)。2025年审计费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并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4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任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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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案的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7.00、8.00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其他提案已分别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和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提案10.00、提案11.01-11.02、提案1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提案6.00、提案7.00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15日16:00之前送达至公司。
(二)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30000
联系人:周逸君
电话:027-87927216
电子邮箱:info@gdetec.com
(六)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内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633”,投票简称为“港迪投票 ”。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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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 同意 ”“反对 ”“弃权 ”或“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投票结果视为委托人表决意见,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若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自然人股东签名/非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 3: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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